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98 公司简称:中国卫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卫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454,492,823.77元,202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3,149,020,223.2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6,286,779.61元。
根据公司上述年度经营情况,并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实施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4,224,385,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6,447,648.81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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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通信卫星运营服务行业,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中的“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卫星通信运营服务主要是为用户提供音、视频广播与数据传输服务。
报告期内,国家和各级政府持续发力,积极布局并出台多项政策,大力推动卫星通信、卫星互联网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精准引导卫星应用服务的发展方向。随着产业应用配套企业大量涌现,以及电信领域头部企业纷纷入局,我国卫星通信的创新应用场景愈发丰富多元,产业链布局持续优化完善,行业业态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2024年1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着重提出前瞻布局6G、卫星互联网、手机直连卫星等关键技术研究,致力于构建高速泛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高效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为卫星通信产业的技术创新与升级筑牢根基。8月6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这一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有助于引入多元资本与创新力量。此外,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于2024年11月8日发布《卫星网络国内协调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完善航天领域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这将进一步规范卫星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序的环境。2025年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的通知,明确提到布局“天地一体”的卫星互联网,这将推动卫星通信与地面通信网络的深度融合,拓展卫星通信的应用场景和覆盖范围,为产业发展开辟新的增长空间。2025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着重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促进我国商业航天迈入规模化应用新阶段,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
中国卫通拥有完备的通信广播卫星、频率轨道和地面站网资源体系,是我国拥有自主可控通信广播卫星资源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被工信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指挥调度的保障力量,为客户提供卫星运营服务、网络系统集成与服务、综合信息服务等相关应用服务,主要业务流程覆盖卫星网络申报、协调及维护;卫星项目建设;卫星测控管理;业务运行管理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运营管理17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建成了我国首张完整覆盖国土全境及“一带一路”重点区域的高轨Ka高通量卫星互联网,“海星通”全球网服务覆盖范围全球超过95%的海上航线。公司着力打造海洋、航空等行业应用平台,积极推动航天特色综合信息服务加快发展,在国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地面通信补充延伸,陆海空宽带互联网应用,应急抢险救灾,海上维权、反恐维稳、国际维和,以及空间频率轨道资源申报维护等重大任务保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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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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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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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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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5.41亿元,同比减少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亿元,同比增长30.31%。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24.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7.27亿元,资产负债率10.5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的监事五名,其中监事姜巍委托监事郭晓梅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5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5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助于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予以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5-012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5-013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2025-014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5-015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
1.非职工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2.职工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5-016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5-017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该部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前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后续卫星资源建设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后续拟开展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后续卫星资源建设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该部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合计2,810.6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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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如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前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动向,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后续卫星资源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5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7层第五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八名,实际出席的董事八名,其中董事李海金委托董事徐文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董事长孙京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5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5年度全面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5-012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京、李海金、徐文、刘永、杨亦可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5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5-013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2025-014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5-015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5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2.独立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三项子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2025-016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京、李海金、徐文、刘永、杨亦可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5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5-017号)。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七)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制定〈市值管理规定〉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公司制定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已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天科技集团”)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2024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简称“《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助于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存放于航天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助于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京、李海金、徐文、刘永、杨亦可均回避表决,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助于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予以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存款峰值为11.33亿元、预计贷款峰值为0.70亿元,2024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200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为航天科技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财务公司注册资本65亿元,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91110000710928911P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颁发的编号为L0015H2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
财务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是航天科技集团的下属成员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4年,财务公司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公司根据存贷款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继续执行《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
3.结算服务;
4.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应收账款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5.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提供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政策
1.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水平,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除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特别情况,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不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如财务公司无法给予满足前述条件的利率水平,则由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解决。同等条件下,不高于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利率;
3.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航天科技集团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水平。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及子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5.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决定存贷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三)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协助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统建设,加强对公司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控制资金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2.财务公司承诺接受公司根据需要或每年指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财务公司需在收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完整的,经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财务公司承诺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将于事件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或配合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1)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财务公司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
(5)财务公司出现因违法违规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等行政监管措施。
4.财务公司承诺如违反协议约定,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公司及子公司可随时提取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资金的安全性。
6.为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未经公司允许,财务公司不得用于购买高风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国家政策限制性的行业发放贷款,且公司对上述资金的使用享有知情权。
7.遇到国家重大政策变动等情况,应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将优于或等于商业银行提供存贷款的利率。
(二)公司及子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可在授信额度内随借随还,方便快捷,节省财务费用。
(三)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子公司免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
(四)财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并按上述监管机构的规则及营运要求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协议规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防范资金风险。
(五)财务公司作为航天科技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独立于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运营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沟通更有效率,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商业银行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
此项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结算效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金成本。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519.3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中星11号卫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中星11号相关资产组包括中星11号卫星本体及相应地面设施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5]第500328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收益法),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8,050.84万元,评估值为5,161.9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2,888.86万元。
(二)公司机载卫星通信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的子公司星航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机载卫星通信设备相关资产组的设备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 B00035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收益法),标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4,930.44万元,评估值为3,300.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630.44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519.30万元,将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14,519.30 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中国卫通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京、李海金、徐文、刘永、杨亦可均回避表决,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销售/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合计预计不超过31,000万元;2024年度采购/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合计预计不超过282,000万元。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
注:预计发生额包括当年新签多年期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实际发生额为当年实际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
注:公司计划于2025年与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签署中星27号卫星配套火箭采购合同,金额约2.4亿元人民币。公司2025年度星箭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包含前述金额,本年度实际发生额将以最终签署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确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航天科技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集团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其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为: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类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行器、航天运输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地效飞行器系统、无人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试验、生产销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宇航产品出口、商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营服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航天工程和技术的研究、试验、技术咨询与推广应用服务;各类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及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电器机械、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化学原料、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料研发及应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贸易及投资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
2.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简称“五院”)成立于 1968 年 2 月 20 日,是隶属航天科技集团的科研事业单位,持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00014049H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五院主要从事空间技术开发、航天器研制、空间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航天技术应用等业务,还参与制定国家空间技术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探索、开发、利用外层空间的技术途径,承接用户需求的各类航天器和地面应用设备的研制业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简称“火箭研究院”)成立于 1957 年 11 月 16 日,是隶属于航天科技集团的科研事业单位,持有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21000004000110400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火箭研究院主要从事航天设备研制,航天技术开发,信息通信和卫星应用技术开发,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开发,相关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产品开发与技术服务等业务。
此外,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还包括公司的联营企业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简称“亚太星通”)及其子公司。亚太星通成立于2016年08月15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卫星通信系统的投资和运营管理;通信系统的开发、集成、运营维护和传输服务;网络系统开发和集成;软件系统开发、通信设备开发、系统集成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卫星通信系统的建设、通信系统的维护。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天科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及其他下属单位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亚太星通是公司间接持有30%股权的联营企业,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亚太星通及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包括卫星空间段运营和其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卫星空间段运营主要包括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天万达高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其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主要包括向航天科技集团、北京卫星信息工程研究所、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等单位提供项目研究及平台系统研发服务,向亚太星通及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等。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包括星箭采购和其他采购/接受劳务:星箭采购主要为向五院采购卫星及相关配套硬件、技术开发、服务,及向火箭研究院采购火箭、相关关键部件及相关能力提升研发服务;其他采购/接受劳务主要为通过航天新商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保障物资等集中采购,向亚太星通、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天绘数据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卫星终端设备,接受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陕西航天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的系统研发及技术服务,及北京神舟天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和北京中科航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业务服务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采购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航天科技集团不进行干预或指导。最终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通过自主商业谈判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5-01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本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4,224,385,412股为基数。具体分派日期及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454,492,823.77元,202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并)3,149,020,223.2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6,286,779.6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4,224,385,412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统筹考虑公司后续发展需求,按照《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4,385,4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447,648.81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出现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国卫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