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47,000元“荣23转债”已转换为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00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4%。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荣23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75,953,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18%。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共有1,000元“荣23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86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第六年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荣23转债”自2024年2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5.74元/股。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荣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荣23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18日起由15.74元/股向下修正为12.06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荣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荣23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10日起由12.06元/股调整为11.5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23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荣23转债”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由11.58元/股调整为11.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23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荣23转债”转股期起止日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9年8月17日。
截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47,000元“荣23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4,00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4%。其中,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000元“荣23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86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荣23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75,953,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18%。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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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人:公司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邮箱地址:rszyzhengquan@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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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0)、《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4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272,612,928股的0.03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55元/股、最低价为11.4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8,721.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