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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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用等级情况:无外部信用评级
经核查,香港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Hong Kong Vermilion Bird International Limited
1、公司名称:Hong Kong Vermilion Bird International Limited
2、成立时间:2024年9月16日
3、注册地点:OFFICE 5, 15/F, BANK OF EAST ASIA HARBOUR VIEW CENTRE, NO 56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4、注册资本:10,000港币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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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用等级情况:无外部信用评级
经核查,Vermilion Bird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海南省吉宏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南省吉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11月9日
3、注册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四楼1001室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贺静颖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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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信用等级情况:无外部信用评级
经核查,海南吉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呼市吉宏、廊坊吉宏、孝感吉联、滦州吉宏、宁夏吉宏、济南吉联、黄冈吉宏、安徽吉宏、吉宏工业、陕西吉宏、江西吉宏、厦门吉客印、香港吉客印、香港吉宏、Vermilion Bird、海南吉宏为综合授信业务项下的贷款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确认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2、履约担保事项: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呼市吉宏、江西吉宏和海南吉宏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为融资及履约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公司能有效控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控、投融资等,担保风险可控,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贷款逾期情况,故未要求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担保余额为26,812.56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4%。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积极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针对交易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林先生于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专用设备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晶女士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农副食品加工业。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滕腾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所涉及的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汽车制造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2025年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安永华明签署的《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1、2024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安永华明就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时间、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预沟通;
2、2025年3月,审计机构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安永华明就公司重要审计事项、审计策略等内容进行深入沟通;
3、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单日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系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进行,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市场波动情况影响,委托理财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满足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满足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率。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单日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委托理财方式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财务中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存在的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系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进行,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市场波动情况影响,委托理财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其他切实有效内控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实施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集团财务部作为公司与子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前筛选论证、投资期间管控及投资后账务处理等工作,并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规模大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不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盈亏、资金使用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委托理财种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远程网络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
4、出席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庄浩女士、董事会秘书张路平先生、财务总监吴明贵先生、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提升互动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7日17:00前,通过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8.2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规定,自除权除息日2024年12月17日起,本次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8.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534,200股,占目前总股本384,769,288股的0.138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3.1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225,1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5年2月24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4,475,759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1,118,940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73,753,317.06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375,331.71元后,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6,377,985.35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5,435,001.31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21,812,986.66元。
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84,769,2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6,559,900股后的378,209,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9,757,083.3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所有董事均系本议案关联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202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金额、对应的金融机构及相应的担保事项将视公司与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2、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部分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供应商报价等情况确定原材料采购供应商、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同意公司根据供应商要求为控股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以经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合理控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上述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参考行业水平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满足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种类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单日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4月23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5年4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173,753,317.06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375,331.71元后,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6,377,985.35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65,435,001.31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21,812,986.66元。
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384,769,2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6,559,900股后的378,209,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9,757,083.31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结合监事在公司任职情况,拟定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岗位及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所有监事均系本议案关联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周转利用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202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金额、对应的金融机构及相应的担保事项将视公司与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2、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部分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供应商报价等情况确定原材料采购供应商、采购数量及采购金额,同意公司根据供应商要求为控股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以经各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及履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