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97 公司简称:长城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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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概况
电线电缆是用以传输电(磁)能、传递信息、实现电磁能转换和构成自动化控制线路的基础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能源、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机械、汽车以及造船等重要国民经济领域,被喻为国民经济的“动脉”与“神经”。
我国电磁线行业起步较晚,但成长迅速,目前已成为世界电磁线生产、销售、使用第一大国和出口基地,形成了百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我国企业虽然在全球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但面临国际竞争格局重构、技术壁垒突破困境、需求端技术迭代冲击、成本控制双重压力等挑战,同时行业正逐步向高端化、环保化、智能化方向转型,技术实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将成为关键竞争要素。
(二)行业发展趋势
1、市场竞争格局加剧
从全球产业格局审视,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电线电缆行业历经长期积淀,已依托资本、技术和人才的核心优势,体现在生产端的高效协同、技术标准的制定、供应链整合及全球市场的战略布局层面,构筑起高度规模化与专业化的生产体系,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电磁线应用的传统行业如汽车、家电、工业电机市场规模迅速扩张,电磁线需求旺盛,行业部分企业产能扩充至万吨规模。但由于产能过剩和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国内市场份额分散。头部企业凭借技术经验和规模优势,不断推进技术升级、加快需求结构优化、转型赋能智能制造,领跑业界,而部分无技术优势企业面临退出风险。
2、新兴应用领域扩大
面对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5G通信、风电、光伏、储能、机器人、AI 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的强劲需求,我国电磁线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行业规模持续扩大,更因其独特的应用场景和严苛的技术要求,为行业注入了持续创新的强劲动力。其中扁线凭借槽满率高、空间利用率高、散热性能优的特点,推动生产工艺升级转型,在新能源汽车中广泛应用,同时?航空航天、军事装备、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等领域都将受益于扁线技术的不断进步,是未来行业发展的新方向。企业唯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技术壁垒,方能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占据主导。
3、高质量发展构建赋能
技术创新已跃升为产业竞争的核心驱动力,尤其在高端技术领域,正演变为企业争夺全球话语权的战略高地。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深化、电网智能化改造、人工智能等迅猛发展,行业整体在技术创新、质量管控和品牌形象等方面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已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4、绿色可持续发展深化
随着“双碳”战略的纵深推进,电磁线行业正加速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作为电力装备产业链的关键基础材料,电磁线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升级,在原材料选择、生产工艺、产品应用等全生命周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一方面,行业积极研发环保型绝缘材料替代传统漆包工艺;另一方面,通过优化电磁设计、提升能效等级,开发高效节能型电磁线产品。同时,龙头企业正启用数字化绿色工厂,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对高性能环保电磁线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推动行业在绿色制造、低碳产品等维度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机、电器等实现电能和磁能转换的场合,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工业基础产品。目前公司产品已形成上千个规格,产品热级涵盖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围0.07-5.20mm以及扁线截面积20mm2以下,产品应用可覆盖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仪器仪表等主要领域。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电磁线业务领域,是目前国内同类产品的主要制造商之一,产品销量居于国内同行业前列。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的原材料主要是铜和绝缘漆。公司主要根据“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合理安排”的指导原则来编制采购计划,按照“质优价廉、按时按量、优胜劣汰、有效管控”的经营方针,对主要原材料采取比质比价采购制度,建立了严格的价格、质量、数量和资金控制程序,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公司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在国内拥有众多成熟的供应商,供应充足,选择面较广。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每年公司先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客户下达订单,公司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制造部根据生产情况和合同期限安排生产计划;技术部根据客户的要求制定生产工艺;生产车间按生产工艺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根据产品检验规程进行中间检验和最终检验,在检验合格后各生产车间将产品包装入库,销售部根据合同订单按期发货。对于部分标准化通用产品,公司往往会预生产一部分产品作为储备,以满足零售客户的订单需求以及提高对主要客户的供货效率,并均衡产能、兼顾生产的批量经济性。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基本上销售于国内市场。本公司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客户主要是下游生产厂家。对于公司主要客户,公司与客户每年签订年度供货框架协议,约定产品类型、价格计算方式、货款结算方式等。此后,在各合同年度内,客户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下达具体订单,约定货物的具体数量、产品类型、交货时间等,公司根据具体订单和库存状况安排采购和生产等事宜。对于未签署年度供货框架协议的其他客户的订单需求,公司根据具体订单及库存状况安排相应的发货等事宜。
本公司产品售价按照“铜价+加工费”的原则确定,加工费在综合考虑产品品种和规格、结算方式等因素后与客户协商确定。铜价(电解铜)的定价方式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按照上海有色网(http://www.smm.cn)公布的1#电解铜平均价格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平均价格为定价依据,采取点价和均价两种方式与客户进行确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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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8,543.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9.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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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顾林祥、沈宝珠、顾林荣。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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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证券部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3957811
传真:0572-3952188
邮箱:grandwall@yeah.net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其中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15亿元、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为25亿元)。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
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5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2)担保方式: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担保公司名称、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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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注册号:913300502MA2B76E20R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南段)218号2幢
法定代表人:顾正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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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5日
注册号:91330502MA2B4M2R65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897号
法定代表人:顾正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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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担保方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的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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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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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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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且该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万元。
● 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影响。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节能减碳,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工新材”)、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异形线材”)拟与关联方湖州长德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长德电子”)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且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节能减碳,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长城电工新材、长城异形线材拟与关联方湖州长德电子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湖州长德电子是公司控股股东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湖州长德电子系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签署上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务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且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湖州长德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DKFMQG7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城中大道88号22幢
5、法定代表人:顾林祥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24年5月8日
8、营业期限:2024年5月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及持股比例: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00%。
11: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暂未经营。
12、湖州长德电子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湖州长德电子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作范围及方式:湖州长德电子租用长城电工新材、长城异形线材的建筑物屋顶及相关场地用于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并为公司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长城电工新材、长城异形线材对项目公司电站的建设、运营等提供可能的协助,湖州长德电子负责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投资、建设、维护、运营和管理,相关费用由湖州长德电子承担。
2、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0年(以下简称“节能效益分享期”或“电站运行期”),自首个并网发电日(或公司实际使用该项目所发电能之日,二者以先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3、电力电量购销:项目的发电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额上网。
4、电费计算: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长城电工新材、长城异形线材应支付湖州长德电子电费。电费单价按项目运营日光伏发电有效时间段内当地电网单价的70%收取,湖州长德电子应支付的租金包含在优惠电费内。电站运行期,长城电工新材预计每年支付太阳能电费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长城异形线材预计每年支付太阳能电费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超额部分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5、其他:在电站运营期间,如因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所在地段地块使用功能的变更等非公司原因变更,由此导致公司厂房需拆迁的,湖州长德电子应自行拆走电站资产,并可依照合同约定合作模式在公司的新区域上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和材料,拆装费用由湖州长德电子承担。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方签订相关协议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城电工新材、长城异形线材与湖州长德电子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是双方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使用绿色电力推动清洁生产,有利于实现绿色、清洁、节能降耗的社会效益。公司可享受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与相关主体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可以充分利用空间创造效益,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子公司此举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形下,取得优惠的电费,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效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韡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各委员对于公司相关方案均无异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
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长城科技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长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顾正韡、顾林荣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长城科技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长城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仰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长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33,221,340.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4,504,976.7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长城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无差异化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435,681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309,653,521.50元(含税)。
综上,公司2024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共计454,158,498.2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92.36%。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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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综合考虑了公司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具备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企业后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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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按月领取。
3、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公司董事、监理、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