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4版)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鹏达先生,总经理魏亮先生,财务总监杨津女士,独立董事阎丽明女士,董事会秘书王冰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BTbC7Z0J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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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105 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及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0号),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47,53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7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438,723.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15,17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2月7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996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向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及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山西龙星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山西龙星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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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已完成募投资金承诺投资,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项目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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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44元,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本次结项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无需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股票代码:002442 股票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2名、注册会计师55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名。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8,343.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897.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0,445.12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72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入8,137.03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
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烘旦
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
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烘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烘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与2024年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伍亿元额度,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理财投资收益存在一定不可预期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人民币伍亿元额度。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6、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同意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开展委托理财活动;
(2)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签署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龙星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橡(重庆)炭黑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暨股权收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拟独立收购中橡(重庆)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橡重庆”或“交易标的”)100%股权。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了《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进展情况
近日,交易标的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变更的相关备案核准手续,并已取得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至此,交易标的成为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1.公司名称:重庆龙星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561612074N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魏亮
5.注册资本:肆亿肆仟伍佰捌拾伍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0年09月21日
7.住所: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齐心大道50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通知书》 。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发生担保事项的原因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作龙星”)、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龙星”)、河北新珑智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珑”)资金周转需求,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2025年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2、担保事项的审议情况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科技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龙星科技2025年拟为子公司焦作龙星提供不超过4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精细化工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山西龙星提供不超过8亿元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河北新珑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三家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焦作龙星
公司名称: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3299号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炭黑的生产、销售;蒸汽的生产、销售;电力的生产、供应(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从事电力业务);橡胶轮胎、橡塑产品的销售;炭黑油、炭黑原料、五金机电、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焦作龙星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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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细化工
公司名称: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点:沙河市南汪村东。
法定代表人:魏亮
经营范围:萘、粗酚、炭黑油、轻油、洗油、脱酚酚油、偏氟乙烯、盐酸(30%)的生产销售;煤焦油、蒽油、乙烯焦油、五金机电、钢材(不含地条钢)、橡胶轮胎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细化工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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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西龙星
名称: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法定代表人:魏亮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岀口;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龙星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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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河北新珑
公司名称:河北新珑智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彭玉平
住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经济开发区兴泰大街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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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内容及未尽事项
1、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时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供全资子公司解决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议案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45,859.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4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