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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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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045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选举戴洪斌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选举冯佶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个人简历如下:

戴洪斌,男,1976年生。2000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和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24年获得中国药科大学社会与管理药学专业博士学位。2000年7月至今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和董事会秘书,自2020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总裁)。

冯佶,女,1970年生。先后获得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奥林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学位。冯佶女士过去30多年在不同岗位上担任很多重要业务管理岗位,包括销售和营销管理、事业部业务管理、全球产品组合战略及国际业务运营和拓展等重要业务管理工作,在中国、亚洲及全球市场均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冯佶女士在加盟恒瑞前曾就职于上海仁济医院、诺华、安万特和阿斯利康。冯佶女士在阿斯利康20多年服务期先后担任阿斯利康中国区心血管药物业务单元副总裁、全球感染、中枢神经和自身免疫治疗领域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亚洲区区域副总裁、全球商业洞察与卓越业务高级副总裁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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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戴洪斌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聘任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聘任冯佶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总裁),并由公司任命为首席运营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戴洪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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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04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

至202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

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

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

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 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

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1053323

电子邮箱:ir@hengrui.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