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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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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3月27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2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4月30日,公司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用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所需(出售)的股份回购,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5年1月27日,公司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依照“新国九条”中“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中“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等相关指引,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权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价值持续增长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股份之用途进行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22,589,592股,拟由原计划“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22,589,592股,拟由原计划“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52,193,000股减少至1,029,603,40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52,193,000元减少至1,029,603,408元。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计划“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股份之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以不超过2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4月30日,公司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用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所需(出售)的股份回购,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5年1月27日,公司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589,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5%。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4.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244,727.7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依照“新国九条”中“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中“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等相关指引,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权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价值持续增长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对上述已回购股份之用途进行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22,589,592股,拟由原计划“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后股份变动情况

按照公司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股本结构计算,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52,193,000股减少至1,029,603,408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故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因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

依照“新国九条”中“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中“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等相关指引,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权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价值持续增长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拟对已回购股份之用途进行变更。

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22,589,592股,拟由原计划“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52,193,000股减少至1,029,603,40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52,193,000元减少至1,029,603,40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且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

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论证重大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00,以下简称“大族数控”)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研究论证公司境外发行证券(H股)并上市事项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族数控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有独立的上市公司地位,故公司将本次大族数控研究论证H股上市事项作为一般信息披露事项予以公告。

大族数控是全球PCB专用设备领域产品布局最广泛的企业之一,致力于“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受尊敬和信赖的PCB(装备)服务商”。基于大族数控长期发展规划,为深入推进大族数控全球化战略进程,加速境外资本平台建设,有效提升大族数控国际品牌影响力及全球竞争力,大族数控正在对境外发行证券(H股)并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事项”)进行前期论证。

大族数控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大族数控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大族数控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之告知函,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大族控股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大族控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69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2.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51%;高云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2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9%;对应融资余额人民币62,969万元。

大族控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94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5.2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50%;高云峰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87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8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3%;对应融资余额人民币159,292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项目销售回款,物业租赁收入以及融资,具有充足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回执;

2、大族控股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