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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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中旗新材;证券代码:001212)于2025年4月1日、4月2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5年3月31日,广东星空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空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曾用名: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军、青岛明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星空科技拟协议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合计30,498,91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7%。同日,星空科技的一致行动人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耀民拟协议受让海南羽明华持有的6,119,327股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并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上述事项外,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并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对《2024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号)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4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4,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27号”文同意,公司54,000.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中旗转债”,债券代码“12708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3月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9月11日至2029年3月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中旗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0.27元/股。

1、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根据相关法规和《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0.27元/股调整为30.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0.17元/股调整为30.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3、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0.7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中旗转债”于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中旗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5年3月31日,广东星空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空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曾用名: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军、青岛明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星空科技拟协议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合计30,498,91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7%。同日,星空科技的一致行动人陈耀民与海南羽明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耀民拟协议受让海南羽明华持有的6,119,327股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并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除上述事项外,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截至2025年4月2日,“中旗转债”的收盘价格为202.837元,相对于票面价格溢价102.84%。“中旗转债”转股价值为171.1111元/张,转股溢价率为18.54%。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可转债交易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三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中旗转债”近期价格波动较大,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3.26%。

2、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日期间(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于2025年3月28日和31日停牌),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0.70元/股的130%(即26.9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若公司股票在转股期内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将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并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已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对《2024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