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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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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马丽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丽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1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为净亏损,截至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符合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亦审核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941千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亏损932,528千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84,987千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97,050千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由于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为净亏损,截至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㈠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㈡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四)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且超过五千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飞机租赁业务持续向好,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向公司下属子公司Global Aircraft Leasing Co., Ltd.合计分红约1.49亿美元,主要用于偿还境外美元债务本金及利息。境内子公司方面,公司直接持股的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因2020年至2022年受航空业市场波动、公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发生较大金额亏损及债务逾期。近年来,天津渤海多措并举推进经营业绩逐步恢复,逾期债务规模逐步下降。但截至报告期末,天津渤海流动性仍较为紧张,单体报表未分配利润尚未转正,暂无法向渤海租赁母公司分红。公司另一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规模较小,基于其自身运营资金需求情况,报告期内未向母公司实施分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渤海租赁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公司境内流动性仍较为紧张,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深耕租赁主业,以创造经济效益为核心,抢抓机遇提振业绩,妥善化解短期流动性压力,推动公司尽快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加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2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0,160万元人民币。其中,与关联方开展的与日常经营办公相关的房屋租赁、物业费、信息系统维护、集装箱检测、购买商业保险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660万元;与飞机租赁业务相关的预计金额约39,5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预计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6,450.60万元人民币,2025年1-2月公司与预计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942.02万元人民币。

2.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6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金川先生、张灿先生、刘璐先生、马伟华先生、冯俊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照7.0折算。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审批通过之日止。

㈢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与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因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23年12月29日起不再为公司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权益变动12个月后,即自2024年12月29日起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权;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5楼;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是依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于2021年11月10日成立的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1,397,851.12万元、总负债61,099,554.01万元;2022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113,724.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5年度与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商业保险;接受与日常经营办公相关的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网络服务、集装箱检测等服务。

2.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丹璐;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535号);

经营范围:航空资产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交易经纪服务;航空资产残值处置服务;航空业务咨询及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航空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6.2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约0.56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约15.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0.0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合营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5年度与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5年度的飞机转租赁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其中,与关联方开展的与日常经营办公相关的房屋租赁、物业费、信息系统维护、集装箱检测、购买商业保险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660万元;与飞机租赁业务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39,500万元。公司将以成本及市场价格为参考,遵循公平、有偿、自愿、诚实守信的商业原则,根据每次交易时的具体情况与关联方协商定价,确保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2025年度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存续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2025年度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2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均为对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业务模式特性,公司下属各子公司融资时通常需要其母公司提供担保且各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和15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首席执行官)对上述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二、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详述

注:1.上述合计担保额度较大,主要系因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融资时金融机构通常要求多个主体共同提供担保;2.上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及“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均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884计算;3.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以该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与公司占其股份比例的乘积计算。

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提供担保实行单报单批。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及主要财务数据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⑴成立日期:1993年8月30日;

⑵注册资本:618,452.1282万元人民币;

⑶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93号;

⑷法定代表人:金川;

⑸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水务及水利建设投资;能源、教育、矿业、药业投资;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文体用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租赁业务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服务;

⑹股权结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02%;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5.01%;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2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4.08%;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定增1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股3.46%;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65%;中加基金-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2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14%;廖国沛持股1.44%;

⑺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63.99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376.29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14.71亿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384.31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8.02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SPV

⑴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⑵注册资本:2,210,085万元人民币;

⑶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1-301室;

⑷法定代表人:时晨;

⑸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⑹股权结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⑺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2,891.68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394.26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24.42亿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384.31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47.35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7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

⑴成立日期:2020年09月14日;

⑵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⑶注册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115室;

⑷法定代表人:马伟华;

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船舶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股权投资;资产评估;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船舶销售;集装箱销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企业管理;航空运营支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⑹股权结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⑺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0.0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0.01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0.00亿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0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0.002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02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SPV

⑴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7日;

⑵注册资本:2,886,617,379美元;

⑶注册地址:Room 2103 Futura Plaza 111 How Ming Street Kwun Tong KL;

⑷经营范围:咨询和服务,投资;

⑸股权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00%;

⑹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744.43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118.70亿元人民币、股东权益合计625.73亿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371.90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43.31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2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下属全资子公司或SPV

⑴成立日期:1998年4月29日;

⑵注册资本:245,864,602美元;

⑶注册地址:Chancery House, High street, Bridgetown, Barbados.;

⑷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集装箱贸易及相关业务;

⑸股权结构:Global Sea Containers Two Limited持股100%;

⑹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总资产420.25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70.98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149.27亿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62.16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0.5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4.63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下属全资子公司或SPV

⑴成立日期:2014年6月5日;

⑵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⑶经营范围:飞机租赁;

⑷股权结构:Global Aircraft Leasing Co.,Ltd持股70%、ORIX Aviation Systems Limited持股30%;

⑸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Avolon Holdings Limited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总资产2,269.62亿元人民币、总负债1,693.32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576.30亿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309.73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57.4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48.81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1.以上子公司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主要境外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和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重组报告文件的介绍分析信息;3.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SPV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对外投资公告的介绍分析信息。)

㈡被担保人产权控制关系

公司本次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均为对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四、担保方式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2025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确保公司顺利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12个月内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6,246,537.60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21.81%,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SPV发生担保金额约210,720万元、天津渤海全资SPV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约23,000万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210,000万美元(1:7.1752计算折合人民币1,506,792.00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628,000万美元(1:7.1752计算折合人民币4,506,025.60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2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授权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但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衍生品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5年衍生品交易概述

㈠交易目的

因公司境外资产和境外业务的占比较高,租赁收入和利息支出受利率及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减少损失,控制财务费用。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是以防范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为前提、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交易,不以套期保值为借口从事衍生品投机。

㈡拟授权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上述授权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等值其他币种),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根据产品结构支付相应保证金或提供抵押、担保等。

㈢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㈣交易方式

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作为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拟操作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利率互换、利率期权业务等,不得从事复杂衍生品交易;

2.交易对方:主要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

㈤授权及期限

在审批的衍生品交易总额度内,公司可以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循环使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6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㈠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际利率和汇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该种变化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若存在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要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品,存在临时需使用自有资金向金融机构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风险

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审批程序,易导致所签署的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存在合规性风险和监管风险。

㈡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操作相关衍生品业务时将遵循锁定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分期分批次进行操作,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同时,为避免外汇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根据租赁业务规模及租赁业务配套的融资规模、融资成本等条款确定衍生品交易金额及交易金额上限,并分期分批根据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不会出现因流动性不足导致公司信用受损的风险;公司将选择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并签订规范的衍生品交易合约,严格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3.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授权审批流程及监督机制,相关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及审批均建立了明确的审批流程,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单元,实行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审核程序。

4.公司将认真学习掌握与衍生品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核心成员公司不断完善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流程或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同时,公司还将通过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操作风险。

5.公司将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衍生品交易后续披露安排

1.公司已实施的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2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672,232千元,转回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合计532,404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2,139,828千元。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持有待售资产、固定资产、商誉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㈠ 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账款等)和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若干组合并结合账龄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租金。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0,386千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9,707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49,321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49,321千元,主要系公司部分客户应收账款收回,导致原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2024年度,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3.31%。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押金、保证金。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千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2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217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217千元,主要系部分款项收回及预期信用损失风险下降所致。2024年度,公司发生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的-0.37%。

3.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集装箱、飞机、大型基础设施及高端设备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以及因公司与部分航空公司客户达成逾期租金重组方案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对第三方的贷款等。

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8,166千元,转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322,475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294,309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294,309千元,主要系部分客户应收款项收回,导致原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2024年度,公司发生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的-1.98%。

㈡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经营分部。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外),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91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2,191千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2024年度,公司发生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占2024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存货账面价值的1.61%。

2.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49,221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49,221千元,主要系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所致。2024年度,公司发生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的0.52%。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飞机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09,162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909,162千元,主要系部分飞机因租约变更、退租状态低于约定状态或拟进行处置等,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其中部分减值产生的损失已通过收取维修补偿等弥补。2024年度,集装箱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5,687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125,687千元,主要系公司拟处置的部分二手集装箱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2024年度,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0.53%。

4.商誉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91,442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1,391,442千元,主要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发布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支柱二全球最低税收模式规则(以下简称“支柱二”),适用于集团年度合并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的大型跨国集团。此规则旨在通过征收补足税,确保大型跨国集团于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各个司法辖区所产生的利润,至少按照15%的最低有效税率予以征税。全球各个国家根据指引陆续修订法案,公司之子公司Global Sea Containers Limited(以下简称“GSCL”)主要纳税地将于2025年开始适用。鉴于GSCL主要运营地位于低税率地区,推行支柱二规则后将导致GSCL未来年度所得税费率有较大提升;同时,集运市场在经历过去数年的高度景气周期后,在2024年下半年进入下行通道,预计供过于求的箱队运力或需要未来数年消化,集装箱租金水平、出租率及二手箱价格均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报告期末公司对GSCL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美元195,000千元(折合人民币1,391,442千元)。2024年度,公司发生商誉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的17.90%。

5.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5,972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5,972千元,主要系个别境外航空公司客户终止租约,导致部分已签订租约飞机对应的预付飞机款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2024年度,公司发生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占2024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的0.0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43,847千元人民币,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483,675千元人民币,计入2024年度会计报表,以上减值准备事项对2024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2,139,828千元人民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2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境外子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表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以下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均为在各子公司报表基础上进行准则转换后的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并系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分摊调整后的数据,同时考虑了发生在各子公司报告日之后,渤海租赁报告日之前的期后调整事项,反映了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与该子公司单体报表财务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2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㈠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

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㈢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㈣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变更部分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上接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