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3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3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1、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热电”),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2、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生物质”),公司全资子公司。3、黎川县巴尔蔓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川巴尔蔓”),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甬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30.60%股份。4、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3月合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153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350万元,其中50,000万元为3月实际发生反担保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4-014)、《宁波能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0)。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46)、《宁波能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
(三)年度担保预计的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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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明州热电的担保余额为11,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66%;公司对明州生物质的担保余额为4,169.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归母所有者权益)为0.99%;公司对黎川巴尔蔓的担保余额为758.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18%;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四)反担保实际发生情况
开投集团为公司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因开投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5亿元可续期公司债于2025年3月完成发行,公司向开投集团提供5亿元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开投集团提供反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反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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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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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明州热电、明州生物质、黎川巴尔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开投集团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开投集团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反担保风险较小。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和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融资,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需要,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被担保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开投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开投集团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反担保风险较小。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7,613.4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9,365.03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85.25%、71.37%和11.9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