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8版)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成”)在办公场地租赁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8.6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去年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4.32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以下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事前同意。
2、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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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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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1B二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信息咨询(不含职业介绍及其他限制项目);物业管理。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0,148.56万元,净资产8,312.3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56.50万元,净利润-6,340.07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等相关规定,金和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金和成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管理所需,金和成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将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决议签署并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租赁行为,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金额不大,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此外,公司在关联交易协议执行过程中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复核评估,为是否继续进行交易提供决策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我们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租赁行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3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原材料护套料的成本及性能,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翔腾”)收购生产护套料的两条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和原材料一批,合计交易金额为579.70万元(含税)。
2、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郑有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之子,永翔腾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4、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566B8U0F
住所: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新结村牛田岭组沥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永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郑永城
2、经营及发展状况
永翔腾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生产、销售低烟无卤阻燃电线电缆料、电缆用填充绳的企业。最近三年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平稳。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22.97万元,净资产513.7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841.95万元,净利润-194.45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郑有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等相关规定,永翔腾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4、经查询,永翔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履行能力分析:永翔腾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较好,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收购的资产共三类:
(1)生产护套料的两条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子公司聘请北京合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前述资产于基准日2025年3月15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方法为成本法。相关资产的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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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评估值为不含税金额。
(2)产成品护套料。账面金额135.72万元(含税),未计提跌价准备,交易金额为127.56万元(含税)。
(3)生产护套料的辅料。账面金额343.53万元(含税),未计提跌价准备,交易金额为280.95万元(含税)。
本次收购资产的合计交易金额与分项金额的合计数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拟收购的三类资产权属人为永翔腾,资产所在地为惠州市。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金额参考评估值和市场价格由子公司与永翔腾协商确定,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采购方):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
1、供应范围
生产护套料的两条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产成品护套料一批,生产护套料的辅料一批。合计含税金额579.70万元。
2、供货地点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金龙羽集团仓库。
3、对账与付款
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在付款前/甲方收到货后在付款前,乙方应提交付款申请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申请及最终结算书,材料齐全并且经甲方最终验收通过后10日内支付实际到货金额的100%,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4、违约责任
乙方迟延交货的,应每日按迟延交货的该批次货物总价的0.5%计算违约金,若迟延交货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迟延支付货款。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目的为优化产品成本及性能;交易金额参考评估值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永翔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向永翔腾采购护套料、填充绳的累计交易金额为529.65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目的为优化产品成本及性能;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3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投资事项尚未进行环评、申请规划许可及建设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存在产业化、商用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4、公司预计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投资概述
1、为推动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商用化,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拟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2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7亿元,流动资金为3.3亿元。孙公司已竞拍取得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相关土地使用权,前述投资额不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长塘村新平大道3689号科创楼6楼643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孙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固态电池材料项目
2、建设单位: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新材料产业园
4、项目用地规模:79,561.2平方米
5、项目性质:新建
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2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7亿元,流动资金为3.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竞拍成功,前述投资额不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7、项目建设内容: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
8、建设周期:预计12个月,不超过三年。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有利于推动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商用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预计不会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如果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投产,对公司产业布局和经营业绩将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事项尚处于初期阶段,具体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投资事项尚未进行环评、申请规划许可及建设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公司计划通过银行融资等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如果后续融资不能及时到位,有可能会拖延项目的建设进度。因本次投资金额较大,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费用可能增加。
(4)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存在产业化、商用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5)公司进行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属于跨界投资,项目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成功与否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即使技术研究和产业化技术获得成功,鉴于固态电池的商业化应用规模、客户接受程度、同行竞争者等外部不可控因素,预期在规模化商业应用之前不会出现大幅盈利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3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作出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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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25年4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
4.提案8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提案10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5月15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证券部
邮编:518129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吉杏丹 郑云梦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zqb@szjly.com
4.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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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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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对所审议事项填报选举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2025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3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评估分析,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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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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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期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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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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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1,583.21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477,978.83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351,243.05元,转回和转销坏账准备1,631,826.11元,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955,266.82元,减少公司202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38,218,048.70元。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及转回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3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程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程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程华先生辞去前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程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程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5-038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2.94%,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告涉及的担保额度不包括前述议案预计的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向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等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1、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预计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向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电缆实业及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高压”)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等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全资子公司与香港华为国际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的预计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龙羽”)与香港华为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后续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保证责任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金龙羽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等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对外担保发生情况
1、为全资子公司在北京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了人民币总计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可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全资子公司电缆实业亦可使用该授信额度。同时,电缆实业与北京银行签署了《银行承兑额度协议》,基于《综合授信合同》,电缆实业向北京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额度为30,000万元,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已使用授信额度30,000万元,较前次《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5年3月14日)增加0元,均为电缆实业向北京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为电缆实业提供保证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电缆实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电缆实业向民生银行申请了人民币总计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等。同时,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电缆实业《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已使用授信额度14,000万元,较前次《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5年3月14日)增加0元,公司为电缆实业提供保证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在交通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电缆实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电缆实业向交通银行申请了人民币总计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开立担保函、开立国内信用证等。同时,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电缆实业《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保证担保。
近期,电缆实业向交通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000万元。截至目前,《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已使用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公司为电缆实业提供保证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电缆实业、超高压开立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质量保函、履约保函等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各类保函金额合计8,138.54万元,较前次《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2025年3月14日)增加111.05万元,新增的保函均为电缆实业开立。
5、为全资子公司与华为开展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已为香港金龙羽与华为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向华为出具了《担保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上述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4日
注册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68,941.8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电缆实业100%股权
2、电缆实业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截至目前,电缆实业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涉及抵押事项;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及金额为11,309.47万元,电缆实业均为原告或申请人。
4、经查询,电缆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全资子公司在交通银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反担保情况:不涉及
保证范围:《综合授信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为全资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保函约定
担保金额:111.05万元
反担保情况:不涉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电缆实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线缆业务的重要实施主体,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762.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