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9,95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577,075.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0,379,924.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62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金额为0.00元。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金额为73,119,153.43元。

注2:农业银行海口科技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管辖的支行,交通银行海口南海支行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管辖的支行,建设银行海口南海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支行管辖的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9,994.3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994.36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26,149.81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6,149.81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311.92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以及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研发办公中心建设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项目”结项并将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1,789.08万元及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8,214.87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①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及建设和产线方案设计、使用部分自有系统和设备、采购采取多方比价或招投标等方式,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投资成本,形成资金节余。②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不存在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3145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盘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金盘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3月IPO募集资金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100.00%系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投入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9月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主要系:市场发生变化,储能产品价格出现下浮。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88,392,526.40元(含手续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8,351,041.23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3,119,153.43元,剩余5,231,887.80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5,997,893.32元的差异金额为10,745,674.31元,系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5日

至2025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敬天(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25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4月22日16:30前送达。

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570216

联系人:金霞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811301-302/0898-66811743

邮箱:info@jst.com.cn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7,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447.88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拟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7,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7日

3.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汇金路999号

4. 法定代表人:付国红

5.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产加工变压器、输变电设备、输配电成套设备,消防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力设备配件及其安装、维修,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及其相关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直接持股70%,间接持股30%。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金盘电气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5日

3.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刑远长街21号

4. 法定代表人:陈伟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气传感器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软件研发、销售;电气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售电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机电设备及配件、原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盘(扬州)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金盘(扬州)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6日

3.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宏远路1号

4. 法定代表人:沈理

5.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金盘(扬州)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金盘(扬州)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金盘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金盘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2日

3. 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大兴路与云峰路交叉口E-08地块

4. 法定代表人:王荣旺

5.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金盘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金盘科技新能源智能装备(湖南)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4日

3.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高新二路36号办公楼、厂房(自贸区武汉片区)

4. 法定代表人:董圣文

5.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武汉金拓电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02日

3.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国家高新区铁山工业园蓝卉路1号

4. 法定代表人:秦少华

5.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1日

3. 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关峡苗族乡湘商产业园公租房小区1#栋509

4. 法定代表人:郗小龙

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为金盘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金盘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85%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绥宁金盘凤溪风电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绥宁金盘凤溪风电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6日

3. 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湘商产业园公租房小区1栋1509室

4. 法定代表人:雷涌

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绥宁金盘凤溪风电有限公司为金盘风电(湖南)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金盘风电(湖南)有限公司、金盘新能源(湖南)有限公司,及海南金盘科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85%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绥宁金盘凤溪风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浙江金盘实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金盘实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3日

3.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广华路86号1幢588室

4. 法定代表人:谭覃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浙江金盘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浙江金盘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海南金盘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金盘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3年04月18日

3.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金盘路研发中心大楼306室

4. 法定代表人:黄道军

5.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海南金盘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海南金盘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广州同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同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1年02月19日

3.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978

4. 法定代表人:耿潇

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广州同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广州同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9日

3.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荣和路2号来宾市华侨创业大厦主楼901号922-1室

4. 法定代表人:朱丽

5.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来宾金盘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海南金盘智能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金盘智能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5日

3.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南海大道168-39#研发楼507室

4. 法定代表人:黄道军

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 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海南金盘智能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用于开具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贷款、信用证、债权凭证、信贷证明、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上述13名被担保人中,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绥宁金盘凤溪风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被担保人均为全资子公司。绥宁金盘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绥宁金盘凤溪风电有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受限于自身资产有限,为本次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存在一定困难,且公司对该二公司具有稳定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均为0%。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3,58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99%和26.37%。上述担保部分外币已按照2025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76元进行折算。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