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5年3月2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杭丽君、王帆、张军明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节约财务成本为目的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军明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5年4月3日满六年,其离任将导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股东董剑刚先生提名陈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接任张军明先生原担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5年3月2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因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中以外币(主要为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节约财务成本为目的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从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因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中以外币(主要为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各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公司从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且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节约财务成本为目的。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4年度拟开展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币种的等值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合约期限: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本外币资产、负债为背景。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授权投资额度。
4、其他条款: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也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将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基础资产价格波动而波动,因此可能产生亏损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做好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1、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应首选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实际操作中,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公司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慎重选择公司交易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军明先生因连续任职将满六年,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全部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军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军明先生自2019年4月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至2025年4月3日将连续任职满六年,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等全部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军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军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张军明先生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张军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军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改选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董剑刚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董剑刚先生提名陈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接任张军明先生原担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敏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期从事电力电子系统及其先进控制技术研究。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个奖项,任“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总体专家组及指南专家组成员。曾在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担任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并担任浙江大学电力电子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副主任、浙江大学新能源中心主任、先进半导体研究院(浙大科创中心)副院长、浙江大学量子精密测量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
陈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的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项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会议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传真:0575-82436388;
联系电子邮箱:ir@fenglo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4、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3、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1”,投票简称为“锋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按照其个人意愿行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3、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