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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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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须对提案3.00、4.00、5.00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25年4月1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霞

联系电话:0519-85158888

传真:0519-85150888

电子邮箱:sx@nrb.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

5、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8”,投票简称:“光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说明: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及增加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拓展海外市场、满足PCB客户业务需求,进一步强化产业链竞争优势,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洋(香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光洋”)拟作为出资主体,在越南投资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拟定为6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号。

二、投资进展情况

鉴于目前越南当地政府的投资许可规定,为了更好的利用相关政策,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及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仍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光洋作为出资主体,在越南投资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增加至120万美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处于规划阶段,后续尚需中国香港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等。

三、拟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文):光洋世一(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企业名称(英文):NRBflex Vietnam Co.,LT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金:120万美元

5、拟定经营范围:电子元件生产:生产软硬印制线路板;组装柔性印制线路板。

6、股东及其持股比例:香港光洋持股100%

本次投资仍处于规划阶段,越南全资子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整体布局、未来发展需要以及立足于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审慎决策。通过本次对外投资,能够强化与海外客户的供应链协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满足PCB客户出海布局需求,降低公司出口产品成本,减少国际经济环境波动以及贸易摩擦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筹资金,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利于公司产能的释放及公司海外市场的快速拓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利于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预计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作用。

五、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本次投资尚需获得境外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动审批流程,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作,争取尽快完成所需的审批、备案及登记工作。

2、境外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商业环境、文化背景等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对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文芳女士已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推荐,拟提名汪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补选汪蓉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汪蓉女士的任职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蓉女士,1968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汪蓉女士2011年8月至2023年6月,历任黄山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黄山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黄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挂职);黄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期间市委党校第58期县干班学习);黄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黄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黄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懋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吴旭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旭东先生的任职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仍为9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旭东先生,1967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2月至2023年3月历任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镇长(期间党校中青班学习);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镇长;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委办主任(期间北京宣武区挂职学习);安徽省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市委党校县干班学习);安徽省黄山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主持工作);安徽省黄山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安徽省黄山市商务局(粮食局、口岸办)党组书记、局长主任;黄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4月至今担任黄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8月至今兼任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光洋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黄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监事1名,以通讯参会方式监事2名,会议由监事王开放先生召集,并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王开放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补选汪蓉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管理方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确保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2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旭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科研项目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将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主动稳定系统微型行星减速机构滚针轴承技术研究”、“新能源电驱动超高速球轴承保持架动力学技术研究”、“新能源用圆锥滚子轴承滚动体低摩擦技术研究”等七项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同时新增“高压电驱动总成系统用外圈绝缘轴承防电腐蚀关键技术研究”、“行星系统用高刚性薄壁角接触球轴承应用与设计关键技术研究”、“人形机器人用高精密行星滚柱丝杠的设计与工艺关键技术研究”、“线控系统用低摩擦推力滚针轴承设计关键技术研究”、“重型智能新能源乘用车用轮毂轴承应用与设计关键技术的研究”等九项科研项目。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并购贷款、国际贸易项下短期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贸易项下短期融资业务,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主债权为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且授信总金额不超过肆亿伍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并购贷款、国际贸易项下短期融资业务。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贰亿陆仟万元整,用于经营周转。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元整,用于经营周转。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一般授信额度8,000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性支持类、担保承诺类,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保方式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次)低风险额度10,000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性支持类、担保承诺类,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精锻”)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为光大快贷,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由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天海精锻法定代表人田文松先生代表天海精锻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海精锻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主体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主体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由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天海精锻法定代表人田文松先生代表天海精锻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及增加投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