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6版)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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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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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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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4 月28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191,98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082%。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范围内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复 [2022] 8 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4、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独立董事孙国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9、2022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4月29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22.20万股。
10、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7日,以5.6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 年9月14日实施完毕。
12、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此次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 年4月3日实施完毕。
13、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1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7,317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该批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上市流通。
14、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该批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8名,可解除限售的609,325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30日上市流通。此次回购注销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2月20日实施完毕。
15、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4月29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4月28日届满。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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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0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1,9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 4082%。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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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不含4名已退休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 3,191,984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苏盐井神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对象、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在限售期届满后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公司同步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提名戴奇鸣先生、吴旭峰先生、郭建森先生、肖立松先生、丁光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设职工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戴奇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吴旭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郭建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肖立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丁光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提名杨力先生、胡永红女士、都晓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杨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胡永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都晓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激励对象吴旭峰先生、莫宗强先生、肖立松先生、丁光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到龄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实施,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奇鸣简历
戴奇鸣,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江苏响水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工作经历:1998年7月起,任江苏省灌东盐场员工;1998年12月起,武警九江市支队服役士兵;2001年4月起,历任江苏省灌东盐场运销二站会计、宣传科干事、副科长、科长兼党委秘书(其间:2008.04-2008.06 兼任苏盐连锁公司南京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6月起,历任苏盐连锁公司南京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9年6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管,董事会办公室、党委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室主管,省盐务局主任科员,团委副书记(其间:2012.02-2014.07,南京审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习);2013年4月起,任江苏省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2014年1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2015年7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团委书记、企业管理部副部长,挂职任江苏省苏盐生活家股份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2017年1月起,任宿迁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正处级、主持党委工作)、副总经理;2018年5月起,历任镇江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间:2021.03一2021.05,省委党校第11期中青班学习);2021年7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督查室)主任,镇江市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9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督查室)主任,江苏晶元大酒店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8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督查室)主任,江苏晶元大酒店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0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晶元大酒店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现职。
吴旭峰简历
吴旭峰,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江苏淮安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工作经历:1988年7月起,历任淮安热电厂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汽化运行班班长;1993年5月起,历任淮安盐化总厂安监科安全员、生技科技术员、工会分会主席;1995年8月起,任淮安盐化总厂热电厂总调室值长;1997年6月起,历任淮安盐化总厂团委副书记;1998年6月起,任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煤炭供应科副科长;1999年1月起,任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煤炭供应科科长,物资供应科科长;2006年7月起,任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淮安热电厂厂长、书记;2009年1月起,历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主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6年12月起,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8年3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21年9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3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23年12月起至今,任现职。
郭建森简历
郭建森,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江苏东台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资金结算中心主任。
工作经历:1990年8月起,任江苏省灌东盐场审计监察科办事员;1991年11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总公司审计监察处科员,开发办公室办事员,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4年12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主任科员、高级主管,外派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主管;2007年12月起,历任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2014年9月起,任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挂职);2017年10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盐专营事业部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2023年12月至今,任现职。
肖立松简历
肖立松,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辽宁辽阳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工作经历:1992年8月起,历任冶金部鞍山冶金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江苏现代资产管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南京三能电力仪表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主管;2002年2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员工、主管、高级主管;2008年4月起,历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办秘书(副处级),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主任、董事会秘书;2010年7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上市办秘书;2011年6月起,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上市办秘书;2014年8月起,任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起,任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2015.09-2017.09,兼任南京垦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11-2021.02,兼任南京市溧水区苏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国际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国际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2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2月起至今,任现职。
丁光旭简历
丁光旭,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江苏淮安人,1988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
工作经历:1988年12月起,历任淮安热电厂锅炉车间副司炉、司炉、班长;1992年6月起,历任淮安热电厂安监科安全员、副科长;1993年5月起,历任淮安盐化总厂运行部副主任、热电车间副主任;1996年12月起,任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热电车间主任;2001年7月起,任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制盐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06年6月起,历任徐州盐业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08年1月起,任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1年4月起,任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2年7月起,任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2年9月起,任江苏瑞洪盐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5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临时负责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全面工作;2022年3月起,任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2023年12月起至今,任现职。
附件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力简历
杨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7月出生。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宝钢优秀教师,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司院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智慧司法实验室主任。国家级高端智库特邀专家,中共上海市委法律顾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特邀咨询专家,上海市大数据社会应用研究会首任会长、上海市公司法务研究会会长。具有独立董事资格。
杨力教授致力于公司合规、法务、风控、内控一体化研究,重点关注行业性企业的股权架构与转让、招投标、合同、投融资、纠纷解决等实务问题。负责或合作完成国家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引、国家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评估、地区产业信息化企业风险评估、上海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后评估、中国上市公司合规与社会责任指数等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主持完成上海国投、江苏交控、申通地铁等20多家企业的重大合规建设专项,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
胡永红简历
胡永红,女,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6月出生。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南京工业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院长。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教育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两次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三次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两度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专利奖金奖及技术发明一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二等奖等奖项30余项。近年内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等荣誉称号。
都晓芳简历
都晓芳,女,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月出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师资,江苏省税务师行业师资,江苏省产业教授,高校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