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信建投指派杨宇威先生、宋双喜先生担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原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继续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负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中信建投《关于更换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宋双喜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为切实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指派保荐代表人刘世鹏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宋双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产生影响。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杨宇威先生和刘世鹏先生,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直至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
刘世鹏先生简历
刘世鹏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建工资源新三板挂牌、建工修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北汽蓝谷财务顾问、北汽蓝谷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北汽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福田汽车之财务顾问、龙光控股公司债项目等。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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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张国富先生授权职工董事宋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马静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会主席陈青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乔元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董事候选人、经理刘观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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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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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刘观桥先生亲自出席并向股东大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3、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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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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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涉及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莲花、杨子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