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5一014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42,246,0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07%。
●赵志华本次冻结的股份数为450,000股,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为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3%;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为450,000股,合计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为1.031%,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3%。
●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部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赵志华持有部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2025年4月2日,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知: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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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股份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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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冻结股份的相关证明文件,本次部分股份被冻结数据系公司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知信息。
二、风险性提示
1、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部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部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督促股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