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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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和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和废止的原因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相应地废止。
二、本次具体制定和废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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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7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培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766,33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262,920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股数为148,503,4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30,613.80元(含税),拟转增44,551,0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4,317,353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最终实际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做了专项报告,公司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2024年度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合规,满足独立性要求。从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考虑,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证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0万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5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全体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中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含境内外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和外汇衍生品及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期权)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棉花、棉纱及外汇品种。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5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孙瑞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资产池)业务。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废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22.01 《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2 《关于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3 《关于废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4 《关于废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5年4月29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4,846,037.0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766,33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262,920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股数为148,503,4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30,613.80元(含税),拟转增44,551,0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4,317,353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最终实际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6,730,613.80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498,219.6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2,228,833.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3.4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6,730,613.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1.2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262,92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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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意见和股东期许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7.1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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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6,300.00万元,占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28.60%,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实施原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2024年8月3日披露的《富春染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变更后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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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七)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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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70,850.9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8.47%,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2025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九、备查文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5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贸易融资、保函等),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此项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00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种类: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孙)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含境内外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和外汇衍生品及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期权)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棉花、棉纱及外汇品种。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合法运营,并且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期货、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资金额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5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利率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部分棉花原材料和产成品色纱,需要通过境内外采购及销售,为规避境内外采购销售过程中,棉花价格波动及利率汇率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充分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套期保值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原材料及产成品进行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和棉纱等相关境内外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及衍生品合约;用于对冲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的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5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相关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继续开展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利率汇率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和外汇套保的损失。
2、资金风险: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的实际损失,或不能履约与公司签订的现货合同而无法对冲公司套期保值损失。
7、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境外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一定程度上减少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利率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和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持续披露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将及时披露。
2、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债券、基金、商业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出口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保理、应收租费等金融资产 。
资产池下的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机构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将根据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情况、资产池(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孙)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孙)公司为资产池(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上述公司互为担保及反担保对象 ,均归入本次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范畴之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均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
2、 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并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资产池(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资产池(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孙)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孙)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票据池)的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等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孙)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资产池(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
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孙)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资金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
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魏利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魏利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所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利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魏利胜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魏利胜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魏利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魏利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孙瑞霞女士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经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瑞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瑞霞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并将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瑞霞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
孙瑞霞女士简历
孙瑞霞女士,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2007年4月至今,在安徽工程大学任教,期间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安徽普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技术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瑞霞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情形。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纺织”)归还募集资金借款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富春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色纺”)、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及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及借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7.1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6,300.00万元,占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28.60%,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实施原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2024年8月3日披露的《富春染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变更后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变更前
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000万元向富春纺织增资,其中,人民币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41,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同时公司向富春纺织提供10,312.88万元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智能化精密纺纱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16,300.00万元,其中归还募集资金借款10,312.88万元,归还5,987.12万元冲减资本公积。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年产3万吨纤维染色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色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富春色纺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富春色纺的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变更为5,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富春色纺提供6,500.00万元借款。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签署相关合同。
“年产6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向湖北富春提供3,000.00万元借款。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签署相关合同。
1、富春色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2、湖北富春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富春色纺增资及借款、向湖北富春借款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在本次增资及借款到位前,富春色纺、湖北富春已分别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审议程序
2025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春色纺、湖北富春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富春色纺、湖北富春增资及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及借款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染织”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7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5年3月26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家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766,33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262,920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股数为148,503,4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730,613.80元(含税),拟转增44,551,02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4,317,353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最终实际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意见和股东期许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严格履行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24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及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下转9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