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83名激励对象办理308.214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12月7日
(二)归属数量:308.2146万股
(三)归属人数:883人
(四)授予价格:21.50元/股。
(五)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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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拟归属的88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锦天城事务所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 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 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 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 月6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将可比期间的相关保证类产品质保费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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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翱捷科技 证券简称:688220 公告编号:2025-014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增值权拟行权数量:15.90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1,830.0889万股的0.04%
● 行权股票来源: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标的
一、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39.75万份,占公司授予时股本总额41,830.0889万股的0.10%
(3)行权价格:36.50元/份
(4)授予人数:5人
(5)具体的行权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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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行权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在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行权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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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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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和行权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增值权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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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对象各期股票增值权行权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5.90万份。同意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行权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已经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增值权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12月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5日。
2、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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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5.90万份,同意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行数量为15.90万份,同意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12月7日
(二)行权数量:15.90万份
(三)行权人数:5
(四)行权价格:36.50元/份。
(五)股票来源: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标的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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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确定可行权日并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增值权行权手续。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票增值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行权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并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等待期会计处理如下: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确定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2、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确认成本费用,但负债(即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3、行权日会计处理:按实际支付的数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增值权费用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小。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锦天城事务所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概述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跌价及减值准备,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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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751.3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跌价准备系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系对定制研发服务应收尾款的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的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合计资产减值损失8,776.29万元。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6,930.75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513,353.5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7,762,863.08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9,307,466.77元,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74,583,683.4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4日《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6号文),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30,08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44.06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实际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336,290,837.22元(包括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09,722,527.98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6,568,309.24 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6,546,432,006.84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28,857,006.3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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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4,306,406.84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82,146,147.92元;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的金额为人民币154,744,242.52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的金额为人民币814,826,595.21元;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80,328,173.29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158,261,309.12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6,465,502.99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58,640,253.19元;本年度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人民币23,843,364.39元,累计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人民币179,018,798.6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8,857,006.38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4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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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1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本公司于2022年1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翱捷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子公司翱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发生。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失效。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2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高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2024年4月19日,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80,328,173.29元,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158,261,309.12元。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2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工业物联网芯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2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2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4年8月1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4年8月13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75,213,695.86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金额为814,826,595.21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08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的具体情况如下:
1、商业 WiFi6 芯片项目
在项目投入过程中,考虑到市场需求、技术验证的因素以及公司蜂窝物联网芯片的推广进度,公司结合在 MBB 市场的发展和竞争情况,把研发过程中累积的一部分技术进行了商业落地规划,先形成一款了单频段 WiFi6 芯片,目前已经完成量产流片,与市场主流方案相比,该芯片具备更高的速率、抗干扰能力更强,可与公司现有 LTE Cat.4、LTE Cat.7 以及后续推出的 RedCap 物联网芯片形成配套方案,助力公司产品在 CPE、MiFi 等应用场景的市场拓展。在此研发基础上,公司继续推进 WiFi6 2.4GHz/5GHz 双频段的 AP 芯片研发进程,可广泛应用于更高规格需求的 5G 市场。由于上述过程中经历的产品化、方案验证所花费的时间较长,所以原定结项时间有所延期,就整体进度来看,预计 2025 年 6 月达到结项状态。
2、多种无线协议融合、多场域下高精度导航定位整体解决方案及平台项目
由于涉及多场域以及多种无线协议融合,芯片设计和算法层面需要解决的技术难点较多。比如需要解决基带+射频全集成、多种制式间信号干扰、SoC 硬件资源共享等难题;在算法方面也要开展多个协议栈开发;此外再加上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因素,近年来物联网需求端对芯片及模组价格更敏感,公司也采取了应对策略,因此,该项目在技术路线选择、方案论证、设计、验证的周期较长。该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 2025 年 12 月达到结项状态。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研发中心项目中的“智慧物联 SOC 芯片基础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已经取得成果,技术成果比如低功耗算法、核心处理单元 IP、RISC-VCPU 子系统搭建等已经在公司新一代智能终端芯片以及客户定制芯片项目中加以应用。“5G 端到端网络切片技术及应用研究”也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相关技术在芯片仿真、网络联调和公网测试等全链条环节得到了充分验证,其技术成果在公司 5G 商用蜂窝基带系列芯片中逐步落地实施,在此基础上,公司结合 5G Advanced技术及 5G 专网市场演进情况,把该研究方向继续丰富化,该项目尚需一定时间完结。“片上集成无源器件(IPD)技术及配套先进工艺制程”的相关技术研究目标是利用 IPD 技术,并结合先进制程和创新的电路架构,将射频信号的处理集成在方案内部,避免外围板级设计对射频性能的影响,使得 RFIC 的性能更加可控,同时提高集成度和可靠性。由于该技术为相对前沿的技术,在研发早期的投入重点为基础研发、方案论证及仿真,因此需要的时间较长,公司前期采取了适时推进的策略,投资节奏相对谨慎。随着技术难点的逐步攻克、终端应用市场走向成熟以及公司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后续将提速对该项目的资源投入。预计 2025 年 12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结项状态。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4月7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翱捷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0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0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0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达1,150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4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 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 ,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 ,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 ,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 ,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吾伊,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林,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饶盛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9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孙吾伊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饶盛华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林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吾伊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饶盛华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林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5万元。公司将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 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资质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自2015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基于上述原因,同意继续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2025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三)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母公司当前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翱捷科技 证券简称:688220 公告编号:2025-015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保家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总经理应当向董事会负责。在本次会议中,公司总经理就过去一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就新一年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汇报,由此形成《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提请董事会进行审议。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应当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形成述职报告,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由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中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名独立董事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形成述职报告,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由股东大会进行最终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中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进行了审议。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评估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并出具专项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就《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进行了审议。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负责。本次会议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及相关部门的法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出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本次会议就《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进行了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及相关部门的法规要求,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出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本次会议就《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需制订公司过去一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并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母公司当前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过去一年的年度报告,并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就拟提交股东大会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定期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法规要求,公司需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就《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法规要求,公司需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就《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审议。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审核认为,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立足企业可持续发展,并从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两个维度进行了考评,考评目标、内容、结果及流程完整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特此回顾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成果,并制定翱捷科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2266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915万股。
上述需要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6.5181万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08.2146万股,并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88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5.90万份,同意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