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接50版)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拟于2025年向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力)采购最高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蒸汽及动力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此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活动,相关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允,为焦作健康元实际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定价符合市场原则,也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策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焦作健康元2024年向金冠电力采购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蒸汽及动力,关联董事邱庆丰先生、林楠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本公司监事会亦对此发表相关审核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执行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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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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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赵张弓村
法定代表人:任文举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润滑油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金冠电力资产总额为130,596.07万元,净资产60,977.55万元;2024年度,金冠电力实现营业收入98,787.47万元,净利润2,780.02万元。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公司董事邱庆丰、林楠棋代表本公司兼任金冠电力董事,金冠电力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冠电力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金冠电力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金冠电力所生产的蒸汽及动力,焦作健康元主营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医用中间体、食品添加剂等。为充分保障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进行,焦作健康元拟于2025年向金冠电力采购最高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蒸汽及动力等。
(二)定价政策及合理性分析
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的实际所需,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并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此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蒸汽及动力需求,充分保证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序进行。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能充分利用金冠电力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焦作健康元生产经营提供稳定的蒸汽和动力供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允的原则上并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此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
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力)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被担保方担保情况:
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健康元)拟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为金冠电力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700万元。
●本次反担保的情况:上述担保,以金冠电力自有资产及另两位股东焦作市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和香港嘉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股权质押等进行反担保,并承诺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无条件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的互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拟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基于上述担保即将届满到期,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拟将上述担保进行续期,即: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拟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提供的担保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可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
上述担保,以金冠电力自有资产及另两位股东焦作市嘉华科技有限公司和香港嘉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股权质押等进行反担保,并承诺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无条件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的互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本公司董事邱庆丰、林楠棋代表本公司出任金冠电力董事,故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方担保,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担保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
2、住 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赵张弓村
3、法定代表人:任文举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5、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润滑油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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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权结构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风雷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49%股权,焦作市嘉华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26%,香港嘉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有金冠电力25%股权。
三、董事会等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为金冠电力实际业务所需,金冠电力生产经营正常,无逾期未偿还贷款。同时,该项担保由金冠电力以其自有资产,另两位股东股权质押等进行反担保等,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对外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
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充分保障金冠电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拟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即: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内,本公司及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担保的担保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可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
3、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合并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余额不高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循环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方将在每笔担保合同中明确),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担保议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同时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就上述担保情况签署有关文件,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对〈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为金冠电力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金冠电力实际业务所需,金冠电力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次担保由金冠电力以其自有资产,另两位股东股权质押等进行反担保等,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98,320.17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57,606.52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为140,713.66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453,471.96万元)的20.52%:其中对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56,620.17万元,对本公司联营企业金冠电力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41,700.0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安排,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行动方案》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编制本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全球经济增长呈现放缓态势,国内医药领域面临着集采常态化、创新药医保谈判提速及国际供应链重构等诸多挑战。同时,AI制药等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创新药物的蓬勃发展、老龄化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及医药行业政策的持续优化,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充满着机遇与挑战。在此大环境下,公司脚踏实地,稳步前行,聚焦创新药研发战略,加大研发投入,谋划公司长远发展。
2024年度,受重点产品集采、医保降价、原料药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制剂板块、原料药板块业绩承压,但整体业绩表现相对稳健,实现营业收入156.1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1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达36.36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基点,以AI深度应用为核心引擎,聚焦呼吸、镇痛、消化、辅助生殖等核心领域,并逐步拓展在镇痛、代谢等领域的管线布局,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公司深度聚焦AI技术的应用与创新,将AI应用在研发、生产、销售、职能等各个环节,持续推动内部流程的智能化与数字化进程,构筑"创新研发-智能制造-精准营销"的全链条竞争优势。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向创新型药企转型
2024年,公司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大力投入创新药研发工作,不断推出高质量医药产品与健康解决方案,实施差异化研发布局,推进新产品开发,通过技术突破和生产要素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呼吸领域研发管线已覆盖10余款1类创新药,多款核心品种取得里程碑式突破:抗流感新药玛帕西沙韦迅速完成Ⅲ期临床,临床结果充分展现出该药物优异的治疗效果,能够有效缩短患者的流感病程。此外,玛帕西沙韦还展示出三个临床特点:针对乙流缓解更加迅速,对青少年流感患者症状能够更快缓解以及抑制病毒时间长,仅需单次给药,公司已于2024年8月提交NDA申请;在前沿靶点布局方面,TSLP单抗与IL-4R单抗均已进入Ⅱ期临床研究阶段,其中TSLP单抗针对中重度COPD,在嗜酸性粒细胞水平较高的人群中,疗效表现尤为突出,公司凭借先发优势,研发进度位居国内药企前列;同时,公司在全球创新领域持续发力一一全球首创的COPD口服药PREP抑制剂取得临床批件后,于2025年1月快速启动Ⅰ期临床试验。
三、全面应用AI技术医药创新,重塑行业竞争格局
人工智能(AI)是健康元2024的又一个重点战略,公司正全面应用人工智能(AI)进行医药创新,以AI新质生产力为驱动,全面重塑医药产业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AI技术深度赋能医药创新,在研发创新、生产质控、精准营销、职能管理四大核心领域实现全链条数字化升级,持续巩固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
在研发创新领域,公司依托DeepSeek等全球顶尖AI模型,深度参与疾病靶点识别、药物发现与新药设计、药学研究、临床研究以及上市后监测等关键环节。在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一系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尤其是在药物研发前期,通过AI技术开展活性预测、毒性评估、处方筛选等工作,极大地优化了药物研发路径,有效缩短了研发周期,提升了研发效率与成功率。在生产质控领域,公司基于飞书平台构建的智能中枢,整合采购、仓储、生产、质检等关键节点数据流,优化工艺稳定性,确保药品生产全过程符合国际、国家质量标准。在精准营销领域,公司营销团队一方面依托AI驱动的客户画像系统,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与分析,精准定位高潜力市场,另一方面利用AI技术,进一步提升数字化营销水平,打通医生、患者、医院、公司四者之间的沟通壁垒,形成闭环。在职能管理领域,公司已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达成了数据的实时共享以及智能决策,进而提高了人员工作效率,为公司的高效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本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在所有重大事项上都严格遵守公司治理的相应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加强及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以规范公司运作。
2024年,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治理运行机制,把价值创造贯穿于公司治理和企业经营决策的全过程:1)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六次股东大会、十四次董事会、十二次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二十余次,促进“三会一层”归位尽责;2)积极响应和落实独立董事改革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规,建立及贯彻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工作记录程序,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调研,充分保障独立董事行权及履职;3)圆满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2024年8月,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新一届高管人员的聘任工作,充分保障了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顺利开展,持续提高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4)贯彻落实ESG治理,完善ESG治理架构、工作机制,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协同各业务部门,制定并完善公司ESG相关制度,推动ESG管理理念全面融入公司的生产研发及经营管理中。
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继续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的监管精神和市场动态信息,不断强化精细管理,严守公司合规防线,筑牢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基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全面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2024年,为使投资者更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态,公司采取以视频与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制及线上现场文字解答的形式及时有效地解答了投资者问题及疑惑。同时,为推动投资者树立股东意识,协助构建投资者与公司面对面交流机制,公司联合广发证券深圳分公司、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证投资者服务中心等开展2024年“我是股东”走进上市公司活动,与公司投资者就公司行业情况、整体经营状况及未来战略规划等进行了面对面充分且深入交流。日常沟通方面,公司始终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回应投资者热线及提问,积极开展各种丰富的投资者交流活动,沟通人数及频次持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逐步得以重视,管理层与资本市场的理解互信持续加深。
六、重视投资者回报,分享公司价值成长红利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努力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馈投资者,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且可持续的价值回报。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二级市场回购等,多措并举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成长。
为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自2020年起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先后共实施5次股份回购,累计投入资金近27亿元,且大部分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操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启动的第五期回购规模近5亿元,已于2025年3月全部完成注销工作。公司在股份回购注销方面的力度和比例在A股上市公司中一直稳居前列,这不仅有力彰显了公司对自身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更以实实在在的资金投入切实维护了公司价值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了股份回购之外,公司每年都为投资者提供连续且稳定的现金分红。自2020年起,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过12亿元。2024年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进一步回馈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支持与信任,让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的价值红利。
七、践行ESG理念,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致力于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治理结构和机制,全面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将可持续发展融入到公司的整体战略中,推动公司不仅在经济效益上取得成功,同时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治理结构等方面也展现卓越表现。
2024年度,我们维持MSCI ESG评级AA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同时在2024年标普全球企业可持续发展评估中获得高分,在中国参评制药企业中排名前四。与此同时,公司成功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2024》并首次跻身《可持续发展年鉴(全球版)2025》,获得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气候变化问卷B级评定,充分体现了国内外资本市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的肯定。公司坚定不移做好负责任的企业公民,积极承担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主动应对气候变化,评估与业务密切相关的气候风险并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同时,我们设定长期碳排放目标,严格规范自身排放行为,并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使用效率,积极响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计划于2028年实现碳达峰、2055年实现全价值链碳中和。除此之外,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在全国多地持续开展“普惠慢病防治公益项目”,切实缓解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序举行公益科普活动,普及日常健康知识,积极投身社区公益,号召员工参加志愿服务,传递温暖。
未来,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继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以推动循环经济的实现。公司将持续践行ESG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将继续扎实推进ESG相关工作,实现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双向共赢,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为强化管理层与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公司已建立符合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将经营业绩、合规管理等纳入高管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评估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同时,在以公司业绩实现为目标前提下,持续推出股票期权、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等中长期股权激励计划,一方面激励公司董监高等高效履职,另一方面也向市场传递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十足信心。
2024年,公司紧跟国家的政策引领及制度改革要求,积极参与当地证监局等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系列培训及上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系列培训等,从制度上组织上贯彻落实独立董事改革精神,深化并购重组实务理解,提升实操专业能力,为公司战略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同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会议、座谈、调研及其他培训活动,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及长期稳健发展。
九、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邵桂荣,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伟波,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贵新,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成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全额支付,本期审计费用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本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专业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审计相关业务资格,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能独立、客观、公正进行审计业务,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2025年4月7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的服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境内募集资金项目
1、2018年配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本公司2018年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万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176.5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32,721.79万元,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454.7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060.36万元,主要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上述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170,176.55万元包含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3,386.29万元。
(二)2022年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60号),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86,158,099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发行数量不超过18,615,809份。
经中国证监会、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批准,公司发行的GDR于2022年9月26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GDR证券全称:Joincare Pharmaceutical Group Industry Co., Ltd.,GDR上市代码:JCARE。本次发行的GDR数量共计6,382,500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63,825,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份GDR14.42美元,募集资金总额约为9,204万美元,扣除承销费及银行手续费后实际到账金额约为8,961.31万美元,并于2022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在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开立的GDR募集资金账户(账号:01287520664217)中。扣除支付境外发行相关费用(律师咨询费服务费等)31.31万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约为8,930.00万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GDR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9,627.91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万元
■
注:上述表中部分合计数如出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境内募集资金项目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当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制定并公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障专款专用。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学城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18-097)、《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19-018)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22-015)。
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原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000029129200529625)已完成注销,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健康药业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就该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临2022-01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上述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源兴支行”变更而来。
(二)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GDR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9,627.91万美元,其中含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947.40万美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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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境内募集资金项目
本公司严格按照《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2024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454.7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境外公开发行GDR项目
根据公司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为:约70%用于全球研发及产业化计划。一方面,基于公司创新药和高壁垒复杂制剂产品的核心技术平台,持续对公司产品进行迭代并开展相关临床试验等,以更好的满足患者的临床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战略投资或收购等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布局先进的技术、引入创新产品或收购生产基地;约10%用于产品全球销售和售后网络和服务体系建设,以拓宽及增强我们的销售渠道和服务能力;剩余的20%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境外公开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9.50万美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境外公开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0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532.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完成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532.82万元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与八届监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3-145)。
2024年5月13日及7月12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安排,公司已分别提前偿还人民币1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零。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0年5月7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20-05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21,095.54万元,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累计为21,095.54万元。
(六)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一般账户,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24-04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2,381.45万元,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累计为2,381.45万元。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配股募投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及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和前期已结项的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670.09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转入新产品研发项目,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临2024-131)。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进口设备采购货期及公司在研新品注册申报进度影响,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进行延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月24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2024-021)。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进行结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9月10日,本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并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湖滨路南侧、滨河路东侧,宗地面积为94,538㎡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包含在建工程在内的全部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以人民币7,952.00万元(含税)转让于珠海洋溢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转让标的涉及公司2018年配股的募投项目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该次交易涉及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累计使用2018年配股募集资金3,386.29万元。公司计划将本次交易价款中的3,386.29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根据上述处置合同约定,本公司已收回640万元,尚未收回2,746.29万元。
上述变更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并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的公告》(临2024-089)。
本公司募投项目整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附表1:
■
附表2:
■
注:上述37,619.58万元为公司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和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报告期内合计产生的经济效益。
附表3:
■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无需提交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②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A、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B、a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b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c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C、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本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B项下b和c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7号及解释第18号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