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9版)
财务负责人:任浩平女士
独立董事:陈建忠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anqindb@cai-qi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0512-56368355
邮箱:canqindb@cai-qi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38.00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20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1,996.86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健,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慧英,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海淼,执业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唐健先生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出具警示函),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冯海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慧英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的审计费用共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其他专项报告审计费用5万,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以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约为6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3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立信中联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灿勤科技”)董事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31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0元,共募集资金1,050,000,000.00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46,3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3,650,000.00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区支行账号为1102027229000391009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734,004.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65,995.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5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共用于募投项目支出227,226,919.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用于募投项目支出618,496,238.51元,累计收到的利息及扣减手续费净额44,453,281.4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0,223,038.1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0年6月8日经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1年11月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中信建投,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9,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226,919.9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9,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控股子公司苏州拓瓷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频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前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灿勤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灿勤科技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灿勤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附后):
1、经股东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田中先生、朱琦先生、朱汇先生、陈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建忠先生、张晓岚女士、孔令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晓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建忠先生、张晓岚女士、孔令兵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顾立中先生、崔春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董事、监事职责的要求。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田中简历
朱田中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高级经济师。1986年5月至1991年7月,历任张家港双山纺织专件三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1991年8月至2019年12月,历任张家港彩勤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1月至今,任张家港市汇利电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张家港汇利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11月至今,历任张家港灿勤电子元件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苏州麦捷灿勤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副董事长;2004年2月至今,任张家港保税区田中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张家港保税区灿勤微波技术有限公司、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历任苏州灿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9年4月,任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股改前公司名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任苏州拓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苏州互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苏州频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8月至今,任江苏天勤无线技术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朱田中先生目前兼任张家港市第十二届政协常务委员、南京工业大学校外导师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协同创新实验实训指导委员会委员、苏州市总商会副会长及执行委员、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副会长、苏州市科技装备商会会长、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理事、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同时获得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称号、张家港优秀政协委员称号、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田中直接持有公司11,400,009股,朱田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田中先生与朱琦先生、朱汇先生为父子关系。朱田中先生为控股股东张家港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朱田中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2、朱琦简历
朱琦先生,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12年6月至2019年4月,历任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股改前公司名称)研发工程师、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成都石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苏州拓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历任苏州互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苏州频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朱琦先生目前兼任苏州市新一代企业家商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550,000股,朱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琦先生与朱田中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朱汇先生系兄弟关系。朱琦先生为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朱琦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3、朱汇简历
朱汇先生,198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工程专业。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任张家港灿勤电子元件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2014年8月至2019年4月,历任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股改前公司名称)研发工程师、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苏州拓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历任苏州互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苏州频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朱汇先生目前兼任张家港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中国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副理事长、张家港市新一代企业家商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550,000股,朱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汇先生与朱田中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朱琦先生系兄弟关系。朱汇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汇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4、陈晨简历
陈晨女士,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2010年6月至2016年10月,历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任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股改前公司名称)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总监;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陈晨女士获得张家港市高层次资本人才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建忠简历
陈建忠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专职律师。1988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张家港市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年10月至2008年4月任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4月至2020年4月任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任江苏正鹏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9月至今任上海汉盛(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7月至今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2、张晓岚简历
张晓岚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8年8月至2014年8月,任江苏航宇重型包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陶氏化学(张家港)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9年5月至今任苏州苏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部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晓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3、孔令兵简历
孔令兵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1994年9月至2006年7月,任明光市泊岗中心小学教师;2006年8月至2012年7月,硕士、博士在读;2012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上海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主任设计师;2024年1月至今,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令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顾立中
顾立中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2004年7月,任张家港市虹鹰经编厂织造车间主任;2004年8月至2007年6月,任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销售员;2007年7月至2019年4月,历任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办主任;2019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科技IT办、安环办、保密办主任、监事。
2、崔春伟
崔春伟女士,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0月至2019年4月,任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制造部粉料车间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粉料研发主管、监事。崔春伟女士获得高级工程师称号。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卢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卢鹏先生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卢鹏简历
卢鹏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6月至2019年4月,任张家港保税区灿勤科技有限公司(股改前公司名称)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研发部高级射频工程师、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苏州纬度天线有限公司52%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勤科技”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80.00万元购买苏州市协诚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诚微波”或“交易对方”)持有的苏州纬度天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度天线”或“目标公司”)52%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并在受让股权后承担该标的股权中尚未实缴出资的缴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纬度天线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愿景与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事项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动以及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纬度天线的未来经营业绩仍存在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本次交易出现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整体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与协诚微波及纬度天线其他现有股东共同签署了《苏州纬度天线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80.00万元受让协诚微波持有的纬度天线52.00%的股权。受让后,公司持有纬度天线52.00%的股权,纬度天线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纬度天线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3,352.25万元,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3-0056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3,703.56万元,评估增值351.31万元,增值率为10.48%。基于前述评估,并结合目标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未来收益以及同行业估值水平的分析验证,考虑到公司与目标公司未来产业协同的战略发展意义,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目标公司100%股东权益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4,000万元,对应目标公司52.00%股权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080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5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苏州纬度天线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票获得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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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诚微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灿勤科技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目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目标为纬度天线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购买资产事项。
(二)纬度天线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苏州纬度天线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0日
4、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987号2号楼1楼
5、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纬度天线是一家专注于通讯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基站天线类产品及通讯生产测试设备。纬度天线紧跟全球通讯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抓住5G技术深化及6G技术预研的战略机遇,已与多家海外知名通信设备商建立合作关系,开发与出口多频多端口天线。凭借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作为一家具有前瞻性的企业,维度天线致力于通过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紧盯前沿产品研发、多元化市场布局和全球化战略,巩固其在通讯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
6、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1)截至本次股权收购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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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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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近12个月内增资情况:
近12个月内无相关情况。
(2)近12个月内资产评估情况:
除本次收购纬度天线进行了资产评估外,近12个月内无其他资产评估情况。
8、纬度天线及其实际控制人将确保纬度天线现任全体股东就本次老股转让同意放弃对所涉老股的优先受让权。
9、纬度天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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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江苏南京天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四、交易目标的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
本次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结合目标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未来收益以及同行业估值水平的分析验证,考虑到公司与目标公司未来产业协同的战略发展意义,经各方协商,本次交易目标公司估值为人民币4,000万元,对应目标公司52.00%股权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080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合理性
1、评估情况
根据国众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3-0056号),以2025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纬度天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703.56万元。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两种方法,其中采用收益法对纬度天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8,777.95万元。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角度、路径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资产基础法是从企业现时资产重置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考虑到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取决于未来收益与风险,故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能较好地体现目标公司的资产价值。
2、市盈率、市净率估值
截至2025年2月28日,目标公司的净资产为33,522,510.64元,标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市净率(PB)为1.19倍。同时,回顾近三年的经营成果,目标公司在2024年、2023年和2022年的净利润分别为9,992,771.11元、763,593.96元和9,502,893.69元。结合近三年的平均净利润,标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市盈率(PE)为5.92倍。
3、未来收益
最近几年,目标公司持续受益于自身的深厚技术积累以及全球通讯行业客户的需求。本次交易拟通过深度融合公司与目标公司双方的技术、产品、市场及供应链,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发挥规模效应,强化公司主业聚焦与业务扩张的战略布局。未来,目标公司将进一步增强技术储备,不断拓展海外客户规模和订单需求,提升营收规模和盈利水平。
4、同行业估值水平
目标公司处于通讯行业产业链,同行业上市公司有立讯精密(002475.SZ)、东山精密(002384.SZ)、武汉凡谷(002194.SZ)、天孚通信(300394.SZ)。前述公司截至2025年4月2日收盘的动态市盈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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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4月2日收盘,立讯精密(002475.SZ)、东山精密(002384.SZ)、武汉凡谷(002194.SZ)、天孚通信(300394.SZ)的PE(TTM)分别为22.54、33.09、151.16、37.27倍,平均值为61.02倍,中位数为35.18倍,PB(MRQ)分别为4.45、2.99、3.18、12.20倍,平均值为5.71倍,中位数为3.82倍。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标的股权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和中位数。
本次交易目标公司的估值为人民币4,000万元,相较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格3,703.56万元,溢价率为8.00%。虽然本次交易目标估值价格略高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价格,但低于收益法评估价格。
综上,公司考虑到纬度天线的经营效率、客户资源、技术实力、未来发展前景以及与公司的协同价值等因素,判断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在公司支持下实现更好的发展,进而为股东创造更好回报。
五、《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苏州市协诚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受让方: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苏州纬度天线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陆智明、周金媛、张敏、孟奇
(二)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股权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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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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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价格
经协商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估值以实缴资本1200万的基础上确定4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080万元(大写:贰仟零捌拾万元整)人民币。
(四)过渡期安排
1、转让方及其他股东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按本合同签署时的方式正常开展业务,除另有规定外,自签订日起直至转让完成日:
(1)按中国法律,执行其在正常和通常业务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尽职尽责且不遗漏在其正常和通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应釆取的行动;釆取一切合理措施,保存和保护目标公司资产,并维持和保护目标公司商誉,保持目标公司已经取得的所有任何政府部门和享有公共管理权力的机关及司法、仲裁机关的同意继续有效,并获得开展业务所必需的尚未获得的任何政府部门和享有公共管理权力的机关及司法、仲裁机关的同意;
(2)保持目标公司与其客户、供应商及其他与其有重要业务关系者的良好关系, 保持针对其资产、经营和活动的保险完整有效;
(3)公司依法保存其账簿和记录。
2、转让方及其他股东承诺并同意,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自签订日起直至转让完成日时,未经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目标公司不得且转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不得:
(1)转让任何股权;向股东宣布、作出或支付任何利润分配、股息、红利或其他分配或在股权的任何部分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权利负担;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资产、证券、财产、利益或业务,或在其上设置或产生任何权利负担;解除或以其他方式免除任何负债的债权或放弃具有实质性价值的任何权利(包括任何诉求);兼并、合并任何第三方或被任何第三方兼并、合并;修订包括目标公司章程在内的任何组织性文件;
(2)变更任何会计方法或会计惯例或制度;目标公司签署任何新的合同、或变更或终止任何目标公司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现有合同;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目标公司和转让方(或转让方的任何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任何关联方)之间发生任何交易;
(3)向任何第三方人士提供贷款或为任何第三方人士的债务提供担保、反担保;举借任何贷款或出具或变更任何补偿、反补偿;目标公司对任何其他人士提供任何借款、预付金或资本出资,或对其进行投资;目标公司从任何人士处进行贷款;目标公司就以下事项和解、提出或提议和解:(a)针对或涉及公司或其任何代表的任何诉求或争议;或(b)与本合同项下交易相关的任何诉求或争议;
(4)将任何应收票据或账款作为不可回收账款冲销,但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非重大的减记或冲销除外;目标公司做出或改变任何税务选择、改变任何年度税务会计期间,釆用或改变任何税务会计方法,修改任何纳税申报或提交退税请求,与税务机关达成任何协议,对税务索偿、审计或评估达成和解,放弃任何退税、抵销或以其它方式消减税务责任的请求权(除非经受让方同意);采取其他可能对本合同下交易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或可能对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
3、在转让完成日之前,转让方及其他股东应将其获悉的、将会或据合理预计可能会导致其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或影响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的业务或财务状况的重要发展情况的任何事实、变化、条件、情形、或任何事件的发生,立即书面通知受让方。
4、转让方承诺,自签订日起,转让方不会(且转让方应确保转让方的所有关联方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任何人士共同诱使或试图诱使目标公司的任何客户(包括目标公司现有客户、潜在客户或之前与目标公司有过交易的客户)不再与目标公司进行交易。如转让方违反本条规定,则转让方应承担受让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五)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1、转让方和其他股东应促使目标公司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本股权转让相关的股东变更、章程变更以及董事变更等登记与备案(以下简称“本变更登记”)的申请并完成变更登记,并在转让完成日后3个工作日内,促使目标公司向受让方发出本变更登记完成的通知,并将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及最新出具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寄送或交付给受让方。完成本变更登记后,本股权转让完成。
2、转让完成日以后,转让方就本股权对目标公司不具有任何权利,除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外不承担任何义务。
3、在办理本变更登记过程中,登记机关如要求按照其模板制作并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合同、新章程等)时,双方当事人有义务互相配合,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基准,按照登记机关模板签订相关申请文件。按照登记机关模板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如有约定不明或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内容时,均应当以本合同为准。
(六)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以下简称“违约”)的,未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在对实施该违约的当事人(以下简称“违约方”)发出书面改正请求后[30]日内该违约仍未得到改正或该违约无法改正时,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解除本合同。未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除解除合同之外,还有权要求该违约方赔偿因该解除而产生的损失及恢复原状。
如转让方、其他股东、目标公司违反本合同约定、本合同附件1《转让方、其他股东及目标公司陈述与保证》或未向受让方完整披露目标公司经营情况等致使股权转让无法完成或目标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或受让方遭受损失的,受让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若本合同终止时,受让方已经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则转让方应当按照受让方的要求,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包括配合目标公司完成将受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返还至转让方名下的登记及备案手续。转让方应就受让方或其关联方已提供给目标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七)转让方、其他股东及目标公司的陈述与保证
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业务均正常开展,其财务、资产及业务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转让方不作出致使或可能致使目标公司业务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受让方同意进行利润分配、新增大额债务、对现有业务作出重大变更、重要资产上存在瑕疵及设置抵押权等。若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发生上述情形,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转让方不当经营产生的损失,由转让方、目标公司负责向受让方补偿。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形成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问题,亦不会形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形。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强化公司主业聚焦与业务扩张的战略布局,通过深度融合双方的技术、产品、市场及供应链,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本次交易不仅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技术储备,拓宽产品阵列,还能有效拓展至更多下游应用领域,增强公司供应链竞争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蓝图及长远规划,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在技术方面,公司将利用目标公司在高端基站天线低互调设计、紧凑型设计、模块化设计,高增益绿色天线等核心技术,积极整合双方的研发资源,拓展公司天线产品品类,扩大现有无线通信应用领域,增强公司整体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力;在产品方面,有助于公司拓展天线类产品及通讯生产测试设备产品,丰富公司现有产品序列,完善公司在无线通信的解决方案;在市场及客户方面,公司与目标公司将充分发挥各自的市场和客户优势,促进市场与客户协同,一方面提升公司在国内市场覆盖度和占有率,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产品拓展国际市场;在供应链方面,通过与目标公司供应链资源整合,发挥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及目标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优势。
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一)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目标公司如果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有效拓展业务市场,有可能出现营业收入不及预期的风险。如果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得不到提高,导致成本支出过 大,有可能出现净利润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业务整合以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由于公司与目标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公司控股目标公司后,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整合、协同发展能否顺利实 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 在管理团队、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积极规划部署和整合,促使公司和目标公司的业 务能够继续保持稳步发展,发挥协同效应,降低收购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