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25-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4月7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泰豪科技(代码:600590)”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对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持有的易方达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欧菲光(代码:002456)”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易方达年年恒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易方达年年恒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4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确认并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易方达年年恒实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4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确认并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易方达年年恒夏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易方达年年恒夏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4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经确认并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1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8日起暂停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客户在全部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下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则150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150万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50万元(不含),则对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该类基金份额不超过15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该类基金份额其余申请金额确认失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3040,场内简称:HK互联网,扩位证券简称:港股通互联网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5年4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38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5.42%。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易方达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7010,场内简称:HGS500E,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500ETF易方达,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5年4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16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5.02%。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易方达中证香港证券投资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午间收盘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中证香港证券投资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3090,场内简称:香港证券,扩位证券简称:香港证券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截至2025年4月7日11:30,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87元,相对于当日午间收盘时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3.03%。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易方达中证香港证券投资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中证香港证券投资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3090,场内简称:香港证券,扩位证券简称:香港证券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5年4月7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87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到5.97%。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若本基金在公告日当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