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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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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谨慎原则,公司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7,592.67万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9.76%。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7,592.67万元,并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5,505.79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514.86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41万元,净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49万元。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计提原则如下: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关于公司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11.6.金融工具减值。

1、关于应收票据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2、关于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本期坏账准备变动中,收回或转回的变动为收回已核销的坏账4,000.00元。

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为26,309,987.67元,具体内容详见“(四)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明细情况”。

3、关于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二)关于存货跌价损失

计提原则如下: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单位:元

(三)关于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原则如下: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将应收未到期的合同质保金分类至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质保金到期日在12个月以内的列入合同资产,质保金到期日在12个月以上的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7,131,832.56元,其中单项计提金额为16,08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四)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明细情况”。

(四)关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明细情况

本报告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1:内蒙古润阳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已处于被执行人状态且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其虽与本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但其未能履行。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难以收回,故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为15,400,000.00元。本公司多次催收该款项,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该公司支付的1,000,000.00元款项。该公司资金极其困难,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本公司预计剩余应收款项14,400,000.00元难以收回,故对该笔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审议程序与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有关规定,对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结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对已经执行后的会计结果进行了确认。

监事会意见:本次对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徳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徳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55,163,884.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6,031,436.93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000,000.00元,扣除2024年度期内已完成的利润分配109,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81,195,321.01元,总股本为110,000,000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0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5,000,000.00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实施结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半年度分红,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5,000,000.00元,加上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5,000,000.00元,预计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0,000,000.00元;公司年内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110,000,000.00元,占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比例为43.11%。

(二)公司上市以来现金分红、回购注销股份、净利润等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2年9月上市至今,现金分红、回购注销股份、净利润(公司无分支机构,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等情况列示如下: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是否得以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额度

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共7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83,000万元人民币,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

公司在各银行拟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除上述7家银行分支机构外,公司可以在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额度之内增加其他银行机构作为申请对象。公司在办理申请综合授信的业务中可以在总额度范围内增加或减少在各银行拟申请的额度,但实际批准的总额度不超过本次拟申请的总额度。

二、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期限

考虑到各家银行办理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时间、流程、授信额度、授信范围有所不同,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办理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最终审批成功的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业务约定为准。

三、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使用范围

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信用授信及资产抵押、质押授信)。

公司2025年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拟申请业务授权

现申请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各家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申请,并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及期限内的所有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种类: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交易金额:预计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3、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业务操作不当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大额外币收支,且公司持有一定数额的外币资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及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不确定性事项因素影响,近年来本外币汇率呈现频繁宽幅波动,防范汇率风险难度极大。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外销业务及外汇管理规划,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预计公司自本计划经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0.5亿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三)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自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五)资金来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将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主要为:远期结售汇业务、期权或期权组合类业务、人民币或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但不包括作为稳健型理财产品的与利率、汇率等挂钩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具体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内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价格变动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类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行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部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监事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经营产生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基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四)《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8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三、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以上事项因涉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确认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情况,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董监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四、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8月2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该暂行规定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批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

2、董事会审批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对已经执行后的会计结果进行了确认。

3、监事会审批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为了满足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求,双方基于客观、公正、负责的原则建立合作意向,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人):夏利忠,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宁康,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贺爱雅,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的实际业务规模、市场行情、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北京德皓国际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1332 证券简称:锡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15:00举办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一)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16:3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三)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即可参与交流。

(四)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洪海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高尚先生,独立董事孙新卫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或会有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