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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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山口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丽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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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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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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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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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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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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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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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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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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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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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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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信用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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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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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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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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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6.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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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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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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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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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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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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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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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 议案名称: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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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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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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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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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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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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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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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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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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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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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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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一一议案23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李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