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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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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94,236,722.6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特别是及时部署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1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3.8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出口25.45万亿元,增长7.1%;进口18.39万亿元,增长2.3%。

2024年,全国港口生产有序,货物及集装箱吞吐量实现双增,尤其外贸货物吞吐量,增幅较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6亿吨,同比增长3.7%,增速放缓主因全球贸易需求边际减弱及国内经济结构转型深化。外贸货物吞吐量达54亿吨,同比增长6.9%,增速回落但仍高于货物总量增速,显示外贸韧性;集装箱吞吐量为3.32亿标准箱,同比增长7.0%,增速与2023年基本持平。港口生产全年走势与宏观经济保持一致,呈现“前高、中低、回稳”的特征。第一季度港口生产总体实现良好开局,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5.7%,第二季度在2023 年同期高基数的影响下,增速下滑至3.1%,第三季度增速继续下滑至1.7%,创近9 个季度以来的新低,其中9月增速下降至0.5%。第四季度一揽子增量政策效应不断释放,港口吞吐量增速有所回升。

公司以码头运营为主,主营业务包括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商品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卸、仓储,并提供物流、贸易、拖轮、理货等综合性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前述“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7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黄波、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5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客观,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85,000万元;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类别增加关联交易额度20,000万元,调整后,2024年关联交易总额度为105,000万元,实际发生80,419万元,占年度预算金额的76.59%,日常关联交易各类别及合计金额均控制在预计额度内,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关联方范围发生调整,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按类别对2025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5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62,000万元,比2024年同口径实际增加20,0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鉴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数量较多,且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集团成立于2004年2月26日,目前的注册资本为258,398.24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经营范围:进出口货物装卸、仓储、代办中转、代理客运、保税仓及港口有关业务;国内外船舶进出口港引航、进出口港船舶理货;水路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集装箱维修、清洗;销售:汽油、煤油、柴油、液化气、计算机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水电安装;代办货物、集装箱报关、报检手续;房屋维修;港口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港口劳务服务;制造、加工、修理港口机械;船舶、汽车修理;旅业;旅游业;饮食(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证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广州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港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海港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海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黄沙水产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太古仓码头游艇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国资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港国际港航中心有限公司、广州海港太古仓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港颐康医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国际邮轮母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港技工学校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1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注册地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晖路81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仓储、分拆、包装、配送;集装箱和冷藏箱货物的拼装、拆箱。公司持有50%股权,新加坡港务中国私人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长,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6年6月9日,注册资本为192,829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162号1005-1008单元。主营业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出租;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港口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公司持有41%股权,中远码头(南沙)有限公司持有59%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3.广东龙沙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曾用名为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0日,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名称变更,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东龙大道51号。主营业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航道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船舶代理;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船舶补给供应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公司持有35%股权,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持有35%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该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4.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983号501-532房。主营业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受托从事广州电子口岸平台的建设、运维管理及运营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航运电商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航运信息服务(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航运人才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外贸综合服务(此经营范围仅限“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数据交易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供应链管理;贸易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航运经纪;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00%股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持有20.00%股权,广州海关信息中心持有20.00%股权,广州海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0.00%股权。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7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5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5月21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48,000万元。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在“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原材料、动力”类别分别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5,000万元、5,000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78,000万元,实际完成130,383万元,占年度预算金额的73.25%,关联交易各类别及合计金额均控制在预计额度内,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鉴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数量较多,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或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三)2025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总金额预计为173,000万元,比2024年实际增加42,61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鉴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数量较多,且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直接持有公司3.24%的股份,并通过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间接持有公司3.27%的股份。中远海控合计持有公司6.50%的股份(本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中远海控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的规定,中远海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方。中远海控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成立于2016年2月5日,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国务院出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主要关联企业

1.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153,657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58号7层。主营业务:国际船舶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际货物运输、陆路国际货物运输、海上国际货物运输、航空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船舶、国内船舶、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8日,曾用名广州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海珠区远海街8号2001房(仅限办公)。主营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报关业务。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3.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3月19日,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港前路509号。主营业务: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燃气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4.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7日,注册资本为87,666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195号4楼。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代理。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5.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214,665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20号2302房。主营业务:国际船舶代理;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批发;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装卸搬运;海洋工程建筑;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围栏装卸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通讯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汽车租赁;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广告业;海运及海运辅助业人员培训;室内装饰、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房地产咨询、中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零售;沿海货物运输;远洋货物运输;职业中介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才中介服务;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专业停车场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酒类批发;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6.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2,142万美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安路2号。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销售;集装箱销售;金属制品研发。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7.珠海中燃石油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12日,注册资本为15,725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万山区桂山岛二湾三湾油库综合办公楼。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货物进出口;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经营;技术进出口;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原油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采购代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8.广州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85年1月8日,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海珠区远海街8号2001房(仅限办公)。主营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报关业务。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收益,有利于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7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0日(星期四)至04月1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17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郑灵棠

董事会秘书:梁敬

财务总监:何晟

独立董事:吉争雄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17日 (星期四)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0日 (星期四) 至04月16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锁颍馨

电话:020-83052510

邮箱:gzgdb@gzpo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5年4月7日11: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五)公司监事会主席因退休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经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何楠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市场的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商业惯例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公司拟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算,理由充分,定价依据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公司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1.对原监事会主席温东伟先生(离任)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监事王小敏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王小敏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监事林浩彬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林浩彬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监事何楠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表决(何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运行,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风险防控积极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430,650.77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50,687,801.3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5,619,021.22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44,531,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236,722.6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1%。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港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 2025年4月7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黄波、苏兴旺、宋小明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3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2025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公司拟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算,理由充分,定价依据充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2年5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下称“协议”),期限为2023年1月-2025年12月,财务公司可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授信总额不超过90亿元,结算服务费不超过20万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200万元。

经统计,2024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日存款余额为32.09亿元,最高日贷款余额为20.79亿元,授信总额71.71亿元,其中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0.2亿元,担保费率0.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并免除相关费用,结算服务费为0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金额合计12,500万元,收取手续费0元。公司与财务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各类交易额度均控制在《金融服务协议》额度内。

公司代码:601228 公司简称:广州港

(下转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