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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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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75 公司简称:热威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599,225.61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4,509,257.64元。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551,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86,076.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4.01%。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家用电器行业的情况

根据欧睿数据,2024年全球核心家电产品零售额达到2,882亿美元,同比增长2.1%;全球小家电产品零售额达到2,451亿美元,同比增长3.1%。发达国家市场在面临高利率以及消费者信心不足的情况下,整体增长承压。而新兴市场国家如中东、东南亚以及非洲地区,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各类家电产品需求旺盛,整体增长稳健。

根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家用电器出口数量高达448,144.5万台,同比增长20.8%;出口总额达到7,122.0亿元,同比增长15.4%。

2024年度,国内家用电器行业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家电全品类(不含3C)零售额9,071亿元,同比增长6.4%。2024年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嵌入式微蒸烤、净水器、清洁电器、咖啡机等品质需求类产品快速渗透,全年零售额的同比分别增长7.6%、25.7%、17.2%、16.2%、17.2%、24.4%、28.6%。在当今消费市场的大环境下,消费者对于品质生活的追求呈现出向更高层次不断进阶的趋势,多样化的生活方式,推动了家电市场的增长。同时,技术进步促进了智能家电的发展,智能家电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非接触式技术、集成智能家居等先进技术,为用户带来安全、安心、便捷的家居体验,进一步推动智能家电的市场增长。

公司始终坚持内外销市场并重的战略方针,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与服务,与全球家电行业领军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电热元件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研发与生产方面,公司以创新为驱动,持续推进新产品的研发与量产,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线,显著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紧跟家电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智能家居、健康生活及环保节能等领域,与新兴家电企业协同开发创新产品,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多维度参与行业技术升级,为家电行业的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2、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情况

根据EV Tank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销量达到1,824万辆,同比增长24.4%,中国市场以绝对优势引领增长,而欧美市场面临政策不确定性与需求滑坡的双重挑战,增势放缓。

2024年,在政策红利释放、产品供给多元化、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突破1,000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标志着我国汽车消费结构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未来行业竞争将聚焦技术创新、成本控制与全球化布局,中国车企有望进一步巩固领先地位。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向好发展将有效带动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的增量市场,公司为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的一级供应商提供厚膜、电热管及铝铸件等三种加热技术路线的产品,满足不同技术路线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得到客户与市场的认可。在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公司新增多家客户定点,尤其是开发了多家国内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制造商客户,合作汽车品牌数量不断增加。公司始终坚持以研发为导向,密切关注市场需求,掌握行业动态,提前布局相关研发需求,除了在热管理系统的应用以外,积极拓展电热元件在新能源汽车其他场景的应用。

3、工业装备行业的情况

2024年,工业装备行业在全球经济复苏与技术革新的双重驱动下,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工业装备行业处于成熟期向智能化、绿色化升级的关键阶段。202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提供有力支撑。预计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其中部分高端制造行业呈现高速发展阶段,例如半导体设备制造行业,受益于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产业链国产化进程加快,国内企业在关键设备和材料领域取得突破;储能行业在“双碳”目标引领下,迎来爆发式增长,电化学储能、氢能储能等技术路线并行发展,大型储能项目加速落地,行业标准化和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总体来看,工业装备行业正朝着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向迈进,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积极拓展工业领域电热元件及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包括橡塑工程、医疗与检测、特种设备、能源、半导体等领域的电热元件。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与良好的产品品质,公司已成功切入多家行业头部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建立起深度战略合作关系,部分产品已经实现量产,多款样品处于验证测试阶段。

(一)主营业务情况

热威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热元件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电热元器件领域,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发展、新能源转型的国家战略,助力下游民用电器、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

公司在电热领域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包括美的、三星、海尔、德龙、伊莱克斯、博世、惠而浦、阿奇力克、松下、威能等国内外知名电器企业,以及伊莱克斯商用、东丽、英格斯、博格华纳等商用电器、工业装备和新能源车领域企业。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凭借可靠的研发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产品品质与服务保障,多次荣获客户“优秀供应商”等奖项。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电热元件分为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工业装备电热元件和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民用电器电热元件和商用电器电热元件广泛应用于厨房、衣物护理、卫浴和暖通等各类应用场景的电器中;工业装备电热元件作为核心加热部件,广泛运用于注塑设备、医疗设备、半导体设备、储能、特种设备等;新能源汽车电热元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的高压液体加热器。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和“策略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整体采购任务由供应链管理部门统筹管控,具体涵盖采购策略的制定、工厂采购规范性监管、供应商开发与优化、采购成本与库存精益化管理、新品原材料与新材料的开发等采购职责。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分为大宗原材料采购和其他材料采购,其中大宗原材料包括不锈钢带料、管材、电阻丝、氧化镁粉和铝锭等,采购规模较大且市场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根据大宗商品价格行情和市场预测采取集中采购的策略性采购措施,通过集中采购增强议价能力,有效平抑价格波动风险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障产品的稳定供货;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电气元件、五金件、橡塑材料和贵金属浆料等,该类物料规格型号较多,市场供应充足,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按照生产计划实施动态采购管理,保障物料稳定获取。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通过合理规划产能和产量,不断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效率,由于下游终端客户对电热元件产品材料、形态和性能有不同的定制化需求,因此生产过程表现出明显的非标准化和模块化特点,公司通过模块化设计平台实现定制化产品开发,运用柔性生产技术满足非标产品制造需求。公司在国内建有杭州滨康路生产基地、杭州建业路生产基地、江山生产基地、安吉生产基地,同时在海外布局了泰国生产基地等五大生产基地,各生产基地协同配合保障产品高效生产与交付。

3、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与开发中心负责市场运作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技术交流、商务谈判、签订合同、产品交付、客户回款、对账等环节。

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通过与客户直接沟通和对接精准把控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疑问,增强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公司直销模式的客户主要为美的、三星、海尔、德龙、伊莱克斯、博世、惠而浦、阿奇力克、松下、日立等电器制造商和博格华纳等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5月6日,张伟、楼冠良、吕越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2019年11月25日,张伟、楼冠良、吕越斌签署了不可撤销的《共同控制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确认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张伟的意见为准。张伟、楼冠良、吕越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412.30万元,较上期增长14.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73.72万元,较上期增长19.9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方杰,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兰君,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继平,201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度相关审计业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13.21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9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30万元)。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应无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以及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和公司资产规模变化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599,225.61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4,509,257.6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551,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86,076.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4.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仅为2024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闲置自有资金不包括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

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邮件以2025年4月28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8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亮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

电话:0571-86697018

Email:IR@e-heatwell.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和“其他业务成本” 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本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吕越斌、钱锋、张亮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以及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按照协议约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7万元(税前)),自任期开始之月起按季发放。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 已履行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财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