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苏州恒泰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4月7日
送出日期:2025年4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一)产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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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1、本基金拟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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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础设施项目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表: 近三年菁英公寓住宅部分出租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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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近三年菁英公寓配套物业部分出租率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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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设施项目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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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础设施资产估值合计12.61亿元。估值结果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基础设施资产估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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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预测情况
表:可供分配金额测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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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净现金流分派率并非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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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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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无申购赎回机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对于战略投资者以及网下投资者,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对于公众投资者,场外份额认购费率如表所示,场内份额认购费用参考场外认购费率设定。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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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基金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和外部管理机构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管理费统一从本基金财产中列支,相关主体费用的具体收支情况详见定期报告。
2、披露相关费用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年金额为预估值,单位为元,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物业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因此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础设施基金投资风险及本招募说明书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的风险:集中投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的风险、交易失败的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易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割风险;吸收合并未及时完成导致基金收益降低的风险;股权转让前项目公司可能存在的税务、或有事项等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利益冲突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2、与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风险(与租赁相关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风险;运营支出及相关税费增长的风险;基础设施资产维修改造、资本性支出等超预期的风险;投资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商业配套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调整风险、同区域内其他项目的竞争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投保额无法覆盖损失的风险、现金流预测及可供分配金额的预测风险、基础设施项目估值风险、基础设施项目收购与处置风险、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
3、其他风险:过渡期损益归属原始权益人风险、专项计划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法律、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尽责履约风险、政策与法律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客服电话:4008895597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1 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目标不动产评估值-基础设施基金直接或间接对外借入款项中拟用于基础设施项目收购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