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5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5年4月8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合计3,8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到期一次性解锁,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5年4月8日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8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
二、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在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除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日和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年4月24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公司本次为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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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1栋1单元12楼1201-1210号
法定代表人:邓冬红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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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债务人: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金额: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8、是否有反担保: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35%。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