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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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规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持续、稳定、科学地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的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30.525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305,25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拟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1)公司董事长黄志强先生及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刘助展先生,按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及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周斌先生,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3)公司独立董事姜梅女士、张潇颖女士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需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助展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刘助展先生的薪酬标准将依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中的方案执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仕兵先生、财务总监李斌女士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投资者信心,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将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和2025年主要措施进行了总结,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姜梅女士、张潇颖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强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将与关联方东莞市爱而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豪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前述公司销售货物。前述关联方均为董事长黄志强先生之近亲属控制的公司,因此关联董事黄志强先生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1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1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29日(周二)下午15:00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后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后续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各项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制定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需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未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6,05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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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717.4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举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开立或注销拟投资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八、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将分别听取独立董事姜梅女士、张潇颖女士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志强、珠海市中科蓝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3
联系电话:0755-26658506
电子邮箱:ir@bluetrum.com
联系人:刘懿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n7tumUNJN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黄志强先生 董事长
刘助展先生 董事兼总经理
张仕兵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李斌女士 财务总监
姜梅女士 独立董事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7tumUNJN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懿瑶
电话:0755-26658506
邮箱:ir@bluetru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6,821,226.5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305,2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305,25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9%。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各项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充分体现了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该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将与关联方东莞市爱而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而普”)、深圳市豪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之杰”)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爱而普、豪之杰(以下简称“关联方”)销售货物。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志强先生回避表决。本次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未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交易将遵守公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本次预计金额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注2:以上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注3: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可做适当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前次预计金额的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爱而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深圳市豪之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爱而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志强先生的儿子黄佳希先生控制的企业;豪之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志强先生的外甥黄亦亦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中第15.1条的相关规定,爱而普、豪之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芯片及其他商品,交易定价是在参考同行业业务的市场收费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客户采购量、公司提供的服务量及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经双方反复商业谈判后确定的,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双方均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从事无线音频SoC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同类型产品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性价比高。公司与爱而普、豪之杰分别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其向公司采购无线音频SoC芯片,双方基于市场化的交易原则开展交易,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正常的商业交易逻辑,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基于各方实际的经营需要,相关交易均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且未超过3,000万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理财策略。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理财策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相关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开立或注销理财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3、公司财务部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