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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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1-1-501号
公司通信住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泓鑫城市花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公告的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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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控股股东西藏泓杉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专项贷款资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增持后的累计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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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以上持股比例保留4位小数。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增持股份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西藏泓杉仍处于其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每增加1%(即触及1%的整数倍),将会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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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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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9︰00 至 16︰00)。
3、现场会议登记及联系方式:登记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联系人:杨波、谢宁;联系电话:0736-7252796 ;传真:0736-7266736;邮政编码:4150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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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2024年审计农、林、牧、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伟丽,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上述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合计人民币138万元,与2023年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2025年度公司会根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评估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和除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约为1,856.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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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具体情况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及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根据相应类别的业务性质及回款风险,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过测算,2024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为1115.78万元,本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0万元,核销坏账的金额为139.06万元,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115.78万元。其中,2024年下半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为446.5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存货情况进行清查和评估分析后,发现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为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过测算,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41.84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93.14万元,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41.84万元。其中,2024年下半年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0.67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回收金额的确认方式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经过测试,2024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699.03万元。其中,2024年下半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699.03万元。
公司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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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和除商誉以外的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56.65万元,其中2024年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1,146.24万元。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将导致利润总额减少1,856.65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司结合2024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的实际状态,在2024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基础上做的调整与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4条第二款规定,该议案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半年计提资产减值是以2024年上半年的计提情况为基础,依据年末的实际情况做的减值决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九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年度末对收购东方华康40%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中同华资产评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评估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东方华康含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38,700.00万元,低于其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合并报表口径)43,644.56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发生减值。公司在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1,977.82万元。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的形成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8%股权的议案》,以现金5,000万元收购东方华康8%的股权。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与东方华康各股东协商确认,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东方华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6.25亿元人民币作为定价基础,以2亿元收购东方华康32%的股权,并增资1.25亿元,再取得20%股权。上述交易累计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东方华康60%股权。
公司在2020年10月31日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规定的控制权转移条件,将东方华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在合并报表中确认商誉189,204,341.18元,该商誉主要依据公司收购东方华康40%股权的合并对价与合并日对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所确认。
(二)历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收购东方华康40%股权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在2022年度末的商誉减值测试时发生减值,主要是2022年度市场经济下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东方华康当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所致。公司在2022年度计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33,900,882.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收购东方华康40%股权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在2024年度末的商誉减值测试时发生减值,主要是由于2025年度起,常州市医保支付管理政策发生转变,东方华康下属子公司常州阳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的每床日均费用下降,致使公司收购东方华康所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即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需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一)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关信息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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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结论
中同华评估公司对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高的原则来确认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价值。
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计算时,未来5年现金流量预测期采用的折现率为13.7%(税前),5年预测期以后稳定期的增长率为0%。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预计床位使用率、每床日均费用、预计门诊量、门诊病人人均费用、药品成本、人工成本及其他相关成本费用等。
根据中同华评估公司出具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因并购东方华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形成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沪评报字(2025)第2042号),经评估,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公司收购东方华康所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评估值为38,700.00万元,不低于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孰高原则,确定东方华康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38,700.00万元,低于包含完全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43,644.56万元,本期应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商誉减值损失的金额为1,977.82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1,977.82万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减少1,977.8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后的合并报表中商誉的期末余额为135,525,213.96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