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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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本次章程条款的修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