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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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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15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5,455,036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暂不实施注销,后续统一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30,604,3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5-01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23日,每日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刘朋、屈晨曦

4、电话:0371-85332166

5、传真:0371-85336608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17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专业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例如:

1、融资租赁服务

关联方为购车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能够满足客户融资购车需求,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2、海外销售服务

公司目前海外销售规模较小,利用关联方的海外销售渠道,增加公司获得海外销售订单的能力。

3、其他服务

公司与关联方相互采购部分商品、服务和劳务等,能够有效利用规模采购优势,增加与供应商谈判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可减少非直接相关业务,持续专注主业。

二、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晁莉红女士回避表决。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公司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关联采购,2024年实际交易额51,769.72万元,比预计少7,531.38万元,主要原因为销售产品结构差异,导致采购关联企业原材料低于预期。

单位:万元

2、接受服务和劳务,2024年实际交易额5,949.56万元,比预计少6,757.30万元,主要原因为计划由关联方提供劳务的业务,因产品差异及生产要求,项目推进低于预期,导致关联交易额度少。

单位:万元

3、销售材料、产品、转让固定资产,2024年实际交易额6,158.62万元,比预计少27,427.2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海外市场销售渠道开拓节奏慢,销售不及预期,导致海外出口业务少。

单位:万元

4、提供服务和劳务,2024年实际交易额4,908.62万元,比预计少1,409.68万元,主要原因为关联方接受服务或劳务的需求不及预期。

单位:万元

5、金融服务

(1)手续费管理费支出,2024年实际交易额4.40万元,比预计少15.60万元。

单位:万元

(2)应收账款保理,2024年实际交易额0万元,比预计少5,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四、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2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预测和行业发展展望,2025年公司拟继续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关联采购,考虑外部电池、专用底盘及零部件等材料的供应无法满足公司新能源业务增长以及矿用车专用电池的需求,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76,534.00万元。

单位:万元

2、接受服务和劳务,公司业务增长导致对电池托架加工、生产检测、底盘加工、技术服务、代销服务等需求增加,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1,995.00万元。

单位:万元

3、销售材料、产品、转让固定资产,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299.10万元。

单位:万元

4、提供服务和劳务,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865.95万元。

单位:万元

5、金融服务。

(1)手续费管理费支出,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00万元。

单位:万元

(2)应收账款保理,考虑公司业务增长及规避应收账款逾期和坏账的风险,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0,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上述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各类别预计金额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主体。

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当年的关联交易可参照前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五、关联方信息

1、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9214393L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机械、混凝土机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和租赁,新能源汽车及其电池、电机、整车控制技术的开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技术服务等。

股东情况: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85%股权,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21,393.9223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盼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1401D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客车、客车零部件、专用车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等。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41.65%,其他公众股东持股58.35%。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3、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浔江东路26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54X73N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汽车能源系统、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与应急电源及其材料、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股东情况: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郑州智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蓝湖街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J2FA4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不含发动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能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椿路8号3号车间20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BKB37H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股东情况: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6、郑州闪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8号7号车间3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4DWQ1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电线、电缆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7、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1单元10层1008

注册资本:15,927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王兵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5624742401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设备的销售;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护;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保险兼业代理;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1.28%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9.67%股权,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9.0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8、郑州安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8号1号车间2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69483187W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符合规定的自有资金投资,融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6.67%股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3%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9、宇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兴路66号营销中心12楼12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CN9W292Q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设计汽车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股东情况: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0、安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长兴北路中段艺茂国际仓A3-318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泉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KNECYX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1、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宇通大厦2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0815989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接受与提供劳务、金融服务等,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与关联方发生的前述交易,可充分利用关联方资源和专业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1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3号)核准,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通重工”)于2020年12月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8,544,24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3.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4,320,754.7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79,239.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日全部到位,并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6-00009号)予以验证。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7,677.48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030.76万元,支出手续费0.0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353.24万元。

2024年1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相关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年1月25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12,322.52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用共计13,353.24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及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有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和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于2020年12月1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相关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继续投资“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年1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主要原因

目前环卫车辆的电动化率较低,国家政策支持环卫车辆电动化,但环卫电动化率的提升速度受宏观环境、地方财政收支情况、新能源推广政策及车辆更换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国范围内纯电动环卫车辆需求的增长速度具有一定不可预测性,为了减少设备闲置和减少折旧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后续投资的规模和进度需视宏观环境的变化、环卫车辆新能源化的节奏、相关产品的需求增长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有一定不确定性。

为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秉承公司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后续公司将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化、环卫车辆新能源化的节奏、相关产品的需求增长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时调整产能布局。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及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及子公司重工有限与专户银行、华泰联合分别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宇通重工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宇通重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宇通重工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12,322.52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用共计13,353.24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及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20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往来需要,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不包括存款业务。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双方履行决策程序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2022年-2025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即将到期,为优化财务管理、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和风险,经友好协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签订《2025年-2028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宇通大厦2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0815989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提供服务的范围

鉴于公司已于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未来不再在财务公司存款,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范围为保函业务和其他非存款金融服务,具体交易类型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交易总量

上述各项金融服务涉及的授信金额或交易金额,由双方协商每年具体额度,作为交易额度上限,自双方履行决策程序后生效。

(三)总体定价原则

1、保函业务

财务公司提供保函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宇通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其他非存款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非存款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宇通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履行决策程序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

2、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2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理财时点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基本情况

1、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2、理财额度

使用闲置资金理财合计时点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2026年闲置资金理财额度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当年的闲置资金理财可参照前一年度闲置资金理财额度执行。

3、理财资金来源

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理财品种

理财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类理财品种,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但仍可能因市场环境而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已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室将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理财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22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产品及原材料进出口过程中的汇率变动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交易的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公司海外整车及配件销售、原材料及设备进口过程中的汇率变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提前锁定订单的成本与收益,以防范和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规模

根据公司相关产品及原材料进出口计划,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下一次预计相关外汇衍生品额度之前,可参照本次审议额度执行。

(三)资金来源

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以上业务的组合等方式,采用本金互换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

(五)交易币种

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等。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外汇衍生品交易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展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交易订单风险核对及风险处理程序,能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并明确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产品,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加强收付款的管理,高度重视对海外业务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情况。同时,公司内控审计部门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四、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财务核算处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能够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23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承担的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同时基于部分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担保。

● 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宇通集团(含控股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4.3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29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就相关业务事项提供担保,同时接受控股股东宇通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

(一)回购责任情况概述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合作,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按揭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融资购车方式,同时根据行业惯例和融资机构要求,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承担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融资机构等的审核,符合开展业务条件的客户。

(三)担保与反担保的安排

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承担回购责任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承担回购责任;若一位股东承担回购责任,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四)目前承担回购责任的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为4.3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48%。

二、提供和接受授信相关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新增授信担保。同时基于部分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宇通集团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担保。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旭东

经营范围:汽车(不含小轿车)、工程、道路、建筑、起重、水利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修、租赁和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材、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批发兼零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及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有限”)持股70%,郭旭东持股3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4亿元,负债总额1.05亿元,净资产2.19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2亿元,净利润0.10亿元。

2、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九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红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土石方工程施工;二手车经纪;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工有限持股70%,关联方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郑州宇通矿用装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27亿元,负债总额6.24亿元,净资产1.03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2亿元,净利润0.31亿元。

3、 担保对象除上述主体外,还包含公司现有及未来新增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与反担保的安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优先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融资,在不满足金融机构信用融资要求时,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供应商账期授信、融资类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信用证业务、借款等各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形式的担保。

因合资公司发生授信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

(四)担保费用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开展相关业务发生的实际担保额度作为担保余额,由被担保公司每年度按当年平均担保余额的1.5%向提供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未开展相关业务则不计费。

(五)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29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是行业内较成熟的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提供担保过程中,客户通常有一定比例的首付和资产抵押,且经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融资机构等的资质审查满足信用条件,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事项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

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回购责任担保,是行业内较成熟的融资销售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以及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担保费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因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晁莉红女士回避表决。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合资公司发生相关业务,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5-02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945.8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合计8,166.54万元,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756.62万元,计提财务担保合同风险准备320.9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15.0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945.86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6,945.8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