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7,559,524.96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7,428,621.55元,按照10%计法定盈余公积77,742,862.16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699,685,759.3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86,486,052.09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2,608,736,4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2,7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2.6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559,390.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77,559,390.5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82%。
由于公司“福22转债”已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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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光伏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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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虽然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然保持增长,但由于前期光伏产业链各个环节新增了大量的产能,导致行业整体供过于求,各类光伏产品的价格持续下跌,行业呈现增量不增利的现状。当前光伏行业属于经历前期爆发式增长后的阶段性调整阶段,并且由于全行业的充分竞争和降本增效,目前光伏发电的成本在印度、东南亚、中东、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也开始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标志的光伏行业即将进入下一个发展阶段,从传统的欧美高盈利市场转向全球更具潜力的新兴市场,全世界都将受益于中国光伏产业二十几年的技术发展和产业投入,让光伏发电从最初的需要政策引导和政府补贴才能推行的新兴行业,变成全人类可以自主选择和灵活应用的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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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年度新增光伏装机体量最大的市场,中国光伏市场的发展对全球光伏行业影响巨大。2024年度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再创新高,达277.57GW,同比增长28.33%,近些年过高的装机增速和庞大的装机基数,对国家电网的消纳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因此中国市场的光伏装机在2025年度将出现下滑,但基于国家风光电大基地项目的政策保障、社会用电量需求的增长、AI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对用电量的巨大需求,中国的光伏新增装机仍将保持一定的韧性。
(二)电子电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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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Prismark的报告,2024年全球PCB行业呈现出结构分化的复苏态势,预计全年产值将达到733.46亿美元,同比增长5.5%。
从下游来看,2024年上半年AI赛道表现出色,其中服务器和数据中心是增长最快的领域。消费电子如手机和PC行业实现了约6.6%的弱复苏;而通信行业需求依然疲软,有线和无线基础设施分别下降了3.1%和7.4%,短期内未见显著好转,后续表现将主要依赖于投资力度的恢复;工业和医疗行业表现平稳,分别增长了3.1%和5.2%。
从PCB行业的表现来看,AI相关公司的业绩最为突出,与人工智能、高速网络、数据存储密切相关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从产品结构上看,HDI板和高多层高速板市场表现出色,增长迅速,而常规多层板和封装基板市场则表现不佳,面临需求不足、竞争加剧和价格下行的挑战。
从区域市场表现来看,出海逻辑依旧明显,进入欧美大客户(如AI领域的英伟达、AMD、亚马逊和汽车领域的特斯拉)供应链的公司收入和利润均表现良好,国内市场竞争激烈,面临类似的需求不足、激烈竞争和价格压力。
从长远来看,预计到2028年全球PCB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904.13亿美元,2023至2028年的复合增长率为5.4%。特高层高速板(18层及以上)、高阶HDI板和封装基板领域预计将实现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预期到2028年市场规模分别为27.80亿、153.26亿和180.65亿美元,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0.0%、7.8%和7.6%。高速、高密度和高集成将是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也是AI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
因此,公司的电子材料业务将迎来下游行业转型升级和高速增长的时代机遇,公司将充分发挥多年积累的技术基础和产能优势,完成产品的技术升级,提升在全球头部PCB客户中的供应占比,公司的电子材料业务将进入量利齐增的发展阶段。
(三)锂电和水处理膜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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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产铝塑膜主要应用于消费电池的封装,在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封装应用占比较小。随着锂电池技术从液态锂离子电池向半固态和固态电池技术路线发展,铝塑膜的可延展性尤其适用于半固态和固态电池锂离子电池充放电时正负极产生的膨胀和收缩,因此国产铝塑膜将伴随锂离子电池技术的变化迎来爆发式增长的契机。
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一直是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近些年,全球范围内自然灾害和极端气候频发,如何保障人类饮用水安全显得尤为重要。科学合理的运用水处理膜对自然水和污水进行过滤处理,可以快速获得洁净的水源和开展循环使用。同样在工业领域和医疗领域,对纯水的需求和过滤血液制品等也需要大量高端的超滤膜、微滤膜和纳滤膜。因此,全球水处理膜业务近年来均保持高速增长。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目前拥有光伏材料事业部、电子材料事业部和功能膜材料事业部,未来将根据业务的拓展情况新设更多的材料事业部。
光伏材料事业部负责光伏胶膜和光伏背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光伏组件的封装、增效和保护;
电子材料事业部负责感光干膜、FCCL和感光覆盖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PCB和FPC的制成;
功能膜材料事业部负责铝塑膜和RO支撑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分别应用于锂电池的封装和保护、水处理膜支撑的基础材料。
(二)主要产品
1、光伏封装材料
(1)光伏胶膜
光伏组件常年工作在露天环境下,要求光伏胶膜需要有在多种环境下的良好耐侵蚀性,其耐热性、耐低温性、耐氧化性、耐紫外线老化性对组件的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一旦电池组件的胶膜、背板开始黄变、龟裂,电池易失效报废。再加上光伏电池的封装过程具有不可逆性,所以电池组件的运营寿命通常要求在25年以上,对光伏胶膜的耐侵蚀性也有同样的长期要求。因此光伏胶膜是决定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寿命的关键性材料。
光伏胶膜是以树脂为主体材料,通过添加合适的交联剂、抗老化助剂,经熔融挤出、流涎成膜而得,产品使用时需交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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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伏背板
与EVA胶膜相似,光伏背板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太阳能电池,水汽阻隔、绝缘、耐候是该产品的三大基本功能,使太阳能电池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下长时间正常工作。另外,背板还应具有在光伏组件层压温度下外观不形变,与硅胶及EVA胶膜粘合牢固等特性。
光伏背板是一种多层结构膜,中间层为高绝缘低透湿的改性PET,内外两层为耐候耐老化的含氟材料。层与层之间可通过胶粘剂复合的方法进行加工,也可直接涂覆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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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材料
(1)感光干膜
感光干膜是一种PCB光刻胶。光刻胶(Photoresist)按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PCB光刻胶、面板显示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和其他等四类,而PCB光刻胶又包含了干膜光刻胶、湿膜光刻胶(又称抗蚀剂/线路油墨)和光成像阻焊油墨三类产品。其中,感光干膜即干膜光刻胶,是由预先配制好的光刻胶在万级净化车间,使用高精密涂布机均匀涂布在载体聚酯薄膜(PET膜)上,经烘干、冷却后,再覆上聚乙烯薄膜(PE或PP膜),收卷而成卷状的薄膜型光刻胶。
在PCB制造加工过程中,感光干膜被热压贴合在覆铜板上,经紫外线/激光照射后发生光化学反应,附着于铜板上形成高分子胶黏物,从而达到阻挡电镀、刻蚀和掩孔等功能,实现PCB和FPC设计线路的图形转移。因此感光干膜的产品特性会较大幅度影响PCB和FPC板加工的精度,其性能对于电路板的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是印制电路板线路加工的关键耗材。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沉淀,已经开发并量产了多系列的感光干膜产品,包括为PCB行业开发的新型水溶性干膜、为FPC柔性线路板开发的新型水溶性干膜、为激光直接成像开发的新型水溶性干膜、为高密度互连板(HDI)开发的新型水溶性LDI干膜、为BGA、CSP等半导体封装基板线路形成而开发的LDI干膜,上述感光干膜产品具有高感度、高解析、高附着、显影无残渣、优异的盖孔性能和耐电镀性能(金、铜、锡、镍)、适用于微细线路蚀刻和半加成法(mSAP)工艺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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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CCL
挠性覆铜板(FCCL)是柔性电子核心材料,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其通过聚酰亚胺(PI)或聚酯薄膜基材与铜箔复合,具备轻薄、可弯曲、耐高温等特性,满足电子产品微型化与柔性化需求。近年来,受5G通信、折叠屏手机及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驱动,全球FCCL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已经开发并生产了多系列的FCCL产品,包括无胶单/双面挠性覆铜板、增厚型无胶单/双面挠性覆铜板、有胶单/双面挠性覆铜板。其中无胶挠性覆铜板为公司的特色产品,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PI胶合成技术,可用于制造高精度的多层板和软硬结合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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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感光覆盖膜
感光覆盖膜是电子制造中的关键材料,主要用于PCB、柔性电路板(FPC)及半导体封装,通过光刻工艺实现高精度电路图形转移,兼具阻焊、绝缘及保护功能。其核心材料为聚酰亚胺(PI)基材与感光树脂复合层,具备耐高温、高分辨率及抗化学腐蚀特性,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及航空航天领域。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已经开发并生产了多系列的感光覆盖膜产品,包括为PCB以及FPC开发的黑色防焊干膜,有望替代传统阻焊油墨的感光性保护膜;为LED、mini-LED 背光模组开发的白色感光覆盖膜;为智能手机等高精细柔性印刷电路板 (FPC)开发的黄色感光覆盖膜;为ITO或者透明基材开发的低模量透明感光覆盖膜,上述产品具有绿色环保、高解析度、优越的耐弯折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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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功能膜材料
(1)铝塑膜
铝塑膜是一种多层复合包装材料,由外至内通常由尼龙层(PA)、铝箔层(Al)和热封层(CPP/MPP)通过粘合剂复合而成。铝塑膜凭借轻便、高阻隔和耐冲击特性,广泛应用于新能源、食品、医疗等领域。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拥有先进的设备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铝箔处理技术,采用先进的干法工艺和热法工艺生产两个系列的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最大限度的匹配3C消费类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等对性能的不同需求,为软包锂电池安全性能提供更稳定、重量更轻便、形状更多样化的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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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O支撑膜
膜支撑材料是由超细超短PET化学纤维经过均匀堆叠组成的多孔材料,是水处理膜中起关键支撑作用的基材,适用于聚砜、聚醚砜、聚偏氟乙烯等高分子树脂溶液的涂覆,形成高分子多孔层。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福斯特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的湿法造纸技术和热压技术,开发出一系列具有不同克重、厚度、透气度等技术指标的支撑膜,匹配不同的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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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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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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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根据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4,819.19万元,对存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04.33万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31,723.52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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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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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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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 648号”《验证报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福22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6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1月22日至2028年11月2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11月2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5月29日至2028年11月21日。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斯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福斯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2-098)。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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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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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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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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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21.66%。
公司聘请了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简称“福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1”)进行资信评级。联合资信给予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联合资信在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6日出具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福22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未来公司偿付上述可转债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经营积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4,742.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2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02,651.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755.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266.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1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建华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2,608,736,4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2,7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2.6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559,390.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77,559,390.5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82%。
由于公司“福22转债”已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汇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30,000万美元(含)(按2024年度期末汇率7.1884折合,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4%),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2025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4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规定,制定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本次共计提专项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全部将以股票形式发放。实施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促进股份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参加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均为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40人,员工出资参与持股计划的金额最终以员工的实际出资为准,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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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不含税金额为160.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不含税金额为47.17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一致。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
(下转2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