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版)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福斯特的收盘价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购股均价的,则自动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6个月。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视实施情况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且未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资产,公司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原则
1、在存续期之内,除法律、行政法规、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现金资产分配: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陆续变现资产,管理委员会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投资收益、现金红利及本金分配给持有人。
5、在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不含奖励基金部分)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收回持有人持有的尚未兑现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1)持有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持有人无视劳动合同、保密及不正当竞争协议、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公司可以直接开除的情形;
(3)持有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4)持有人擅自离职、恶意离职的;
(5)持有人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与公司协商一致的;
(6)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7)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合同的;
(8)持有人合同未到期,公司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9)持有人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受贿、索贿、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10)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及劳动人事纪律处分情形(降职、降级以上)的;
(11)其他由于持有人的主观过错导致持有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被解除的。
6、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
(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
(3)持有人与公司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患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
(5)持有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该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时仍持股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相关认购协议。
三、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是否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11人,实到8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公司实施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题》
公司实施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激励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员工的团队稳定性,共同促进股份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的全面核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2,608,736,4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2,7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2.6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559,390.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77,559,390.5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82%。
由于公司“福22转债”已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1、关于董事长林建华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林建华、林天翼回避表决。
2、关于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刘梅娟、李伯耿、杨志坚回避表决。
3、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林天翼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林建华、林天翼回避表决。
4、关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光大、许剑琴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86%)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1年,时间自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之日起计算。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涉及抵押担保等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简化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总金额1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9%)的额度范围内,对2025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含)(按2024年度期末汇率7.1884折合,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4%)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2025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4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规定,制定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本次共计提专项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全部将以股票形式发放。实施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通过《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激励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员工的团队稳定性,共同促进股份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要求,同意公司制定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建华、周光大、许剑琴、林天翼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通过《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建华、周光大、许剑琴、林天翼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建华、周光大、许剑琴、林天翼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基于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核查,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17,235,185.97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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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主要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以来,公司确定组合的方式和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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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主要为30-90天,即逾期一个月的应收款项其账龄一般为60-120天。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光伏发电技术处于不断成熟发展阶段,发电成本较高,市场化条件尚不成熟,光伏产业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的补贴,在该阶段行业面临的风险较大,容易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形。为控制回款风险,公司从较早期开始即对光伏行业客户的货款有着较为严格的把控,督促客户按照信用期约定付款,将客户逾期未付款的应收款项判定为风险有所增加的款项。因此,公司在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方面结合行业和下游客户实际情况,按信用期组合(是否逾期)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17,235,185.97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286,326,819.37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的全面核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7,559,524.96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7,428,621.55元,按照10%计法定盈余公积77,742,862.16元,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699,685,759.3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86,486,052.09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2,608,736,4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2,73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2.6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7,559,390.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77,559,390.56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82%。
由于公司“福22转债”已于2023年5月29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发展的状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场所: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金额:2025年度预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含)(按2024年度期末汇率7.1884折合,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4%)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汇率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财务风险,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外币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使用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含)(按2024年度期末汇率7.1884折合,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4%)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上述额度,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只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开展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含)(按2024年度期末汇率7.1884折合,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4%)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其他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保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财务中心专人负责,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及时报告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公司内审部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经营产生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基于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交易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表、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投资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流动性强,部分为可随时支取类型,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灵活使用。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因购买理财产品而导致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收支情况,确定闲置自有资金额度,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理财产品发行人及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0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
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及目的
为激励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员工的团队稳定性,共同促进股份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
根据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条款约定,当年度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并后的光伏材料业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时,公司计提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当期计划,计提方式如下:
1、计提基数:股份公司合并报表光伏材料业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6%;
2、计提比例:
■
上述净利润及净资产均为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数据,需要股份公司财务中心单独核算。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检查和核算财务中心提出的专项资金金额,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份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二、具体方案
公司财务中心根据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数据,核算得到与光伏材料业务相关的净利润数据为134,770.66万元,根据上述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的相关计提比例和计提基数计算后,得到2024年度专项资金上限为5,064.81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将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计提的专项资金金额定为不超过5,000万元(税前,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3.88%)。
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税前专项资金将全部以股票形式发放的,实施方式为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50%为前述股票形式发放的税前专项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50%为员工的自筹资金,前述税前专项资金和员工自筹资金合计金额用于本次员工持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实际计提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专项资金金额为4,995.6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3,999.13万元。本次计提事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及核算,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的专项资金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2023年度-2025年度)(草案)》的规定,制定公司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本次共计提专项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全部将以股票形式发放。实施2024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22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
至202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10项、第11项、第12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第12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01项、第6.03项、第10项、第11项、第12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林建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樱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号码:0571-61076968
传真号码:0571-63816860
电子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 报备文件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