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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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去年持平。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审计业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3.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61.8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18,607.34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992.17万元(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的94.34万元)后,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户106,999.34万元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户98,615.82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52.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2,668.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43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8,975.3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积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70,416.8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5,180.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180.4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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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3月与前述银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募投项目所在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3月、2024年1月和2024年7月与公司、前述银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履行了有关协议的要求,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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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2024年度通过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金额为952.97万元,同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2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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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180.4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常州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及一体化底盘结构件项目
2023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等)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常州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及一体化底盘结构件项目”。
公司原募投项目“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主要生产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原募投项目一期和二期的产能一定时期内能够满足客户配套需求,为了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客户对一体化压铸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优化产能规划布局,放缓对常州达亚原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常州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及一体化底盘结构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常州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及一体化底盘结构件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25,078.33万元。
2、上海达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临港达亚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基地项目
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7月11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等)通过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达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增资方式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上海达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临港达亚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基地项目”。
原募投项目“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主要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购置先进生产及检测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管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本项目覆盖的地区包括南京、仪征、合肥及其周边汽车工业市场,主要为上汽大众南京分公司、上汽大众仪征分公司、上汽大通南京分公司、蔚来汽车等现有客户在该等地区的新增产能进行配套。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为了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优化产能规划布局,放缓对原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上海达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临港达亚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达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临港达亚汽车零部件智能化制造基地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8,515.60万元。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附表一: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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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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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