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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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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启西路3号惠州信宇人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

至202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自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日至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7:00止。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2号信宇人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25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须写明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8988981

联系邮箱:zqsw@xinyuren.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2号信宇人公司证券部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启西路3号惠州信宇人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3月31日发出延期召开监事会的通知,于2025年4月3日发出召开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9日通知。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根据统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进行相关调整,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拟追加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2,000.00万元,投资总额增加至39,724.79万元,同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 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现将相关事宜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43.859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705,976.9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505,761.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200,215.3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87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经审计。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相关情况说明及原因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情况说明

“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对广东惠州制造基地进行扩建,通过扩建生产厂房、配套专用制造设备、新增生产人员等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公司涂辊分、装配自动化等生产设备的制造能力”变更为“对广东惠州制造基地(以下简称“现有厂房”)进行扩建,通过扩建生产厂房、配套专用制造设备、新增生产人员等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公司涂辊分、装配自动化等生产设备的制造能力,及对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新厂房”)进行投资建设,通过购买土地、扩建生产厂房、配套专用制造设备、新增生产人员,以提升公司在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能力。”

对应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DMY05-04-01地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DMY05-04-01地块、DX-29-02-02-02地块。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步进行调整,同时,拟追加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2,000.00万元。具体内部投资结构变动及追加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合上述调整事项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对“装备

生产制造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的原因

现有厂房由于设计时间较早,无法满足最前沿设备的生产需求。随着行业的发展,头部企业单线产能设计不断提高,市场对设备的要求也逐渐向大型化、精密化方向发展。对涂布机、辊压、分切等卷对卷设备的尺寸和重量大幅增加,而现有厂房在承载能力、层高、电梯等方面的设计已无法适应这些变化。

场地的局限性使得公司部分关键零部件需要外协加工,而非自主生产。这带来了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技术泄露风险。对于一些关键零部件的外协加工,可能导致技术的泄露,不利于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通过自建厂房和引进设备,可以将关键零部件的生产掌握在自己手中,有效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二是管理难度和成本控制问题。外协加工在交期配合和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容易出现交货延迟、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影响公司的生产和交付计划。相比之下,自建新厂房和自主生产可以更好地控制生产进度和质量,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从而有效降低成本并确保按时交付。

公司现有厂房无法满足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的需要,因此计划建设新厂房。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设计方案是基于设计规划时的项目建设成本、生产工艺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制定的,并未考虑新厂房的建设成本。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后,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增加该项目的投资总额。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新增了实施方式,购买土地、扩建生产厂房、配套专用制造设备、新增生产人员均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新厂房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涂布机、辊压机、分切机及其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的能力,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实现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追加投资在公司合理的资金支出范围内,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上述项目的实施进展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等的风险。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暨追加投资并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