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7版)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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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四),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见附件三)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4月28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15;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gs070608@163.com
4、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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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止至2025年4月2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1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参与方式一:http://roadshow.eastmoney.com/luyan/4681830
参与方式二:或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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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沟通交流效果,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1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进行了减值测试。
经公司全面清查和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31.66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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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负数表示转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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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3、对于存货,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无形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5、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31.66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和少数股东影响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1,615.92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002827 股票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2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以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日期
《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8号》自财政部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月 10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2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357,365,200.00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7,837,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3,506,172.29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金额为以本公司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金额支付。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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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公司已在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相关专户仅用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现已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 (深证上〔2023〕703号))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3)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4)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5)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6)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现已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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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711020729100079616,用于公司增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11月17日销户处理。
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881219455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6月8日销户处理。
3、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400001000008800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8月5日销户处理。
4、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58000429100011139,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2年1月18日销户处理。
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4050101363600001163,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2年1月13日销户。
6、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6201013500004615,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4年12月30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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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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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