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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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4、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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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的往来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四、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及接受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向关联人提供租赁、向关联人代收代付能源费、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50 证券简称:金天钛业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舒畅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1:杨旭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2:刘艳林
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IPO)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承做本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服务费用共计66万元,其中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万元,以上两项审计费用与2024年年度相比维持不变。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地区差异协商确定。
此外,如公司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审计业务范围再度增加的,实际支付审计报酬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50 证券简称:金天钛业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4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41号),本公司于2024年1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5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2,3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55,075,943.4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607,224,056.6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906,347.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317,709.33元。截至2024年11月14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17000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期末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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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负责登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状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4年11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年度,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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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2,6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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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产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可随时进行转让,流动性较好。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电汇、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电汇、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天钛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金天钛业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金天钛业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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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50 证券简称:金天钛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路97号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0日
至2025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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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新凯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峰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沙永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6、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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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8日9: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路97号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318996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路97号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15001)
联系电话:0736-7318996
电子邮箱:ir@xtjtty.com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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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