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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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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梳理,聚焦优势

怡亚通基于数字技术与产业经济的深度融合,通过数字化手段重构其业务模式,从供应链服务平台转向整合型综合商社,以强大的供应链服务为根基,深度融入并优化产业链运作,同时通过孵化器培育新兴业务与创新模式,形成一个有机协同、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生态系统。公司以“做大供应链+做强产业链+做盛孵化器”的新模式,构建共融共生的供应链生态,围绕大科技、大消费、新能源不断深耕,在算力供应链领域、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不断发力,打造集供应链平台服务、产业链整合运营、品牌营销、数字化商业、企业投融孵等多维一体、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整合型数字化综合商社。

二、夯实根基,做大供应链

多年来,公司持续拓展供应链平台,其服务范畴从采购、分销、物流等基础供应链服务,延伸至产品创新、营销革新、渠道开拓以及市场销售等多元增值服务领域,助力各行业客户在保障供应的同时实现业务增长,与此同时,公司聚焦最优价值链,通过整合多行业源头原材料优势,或提供多维一体的品牌运营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并成功开拓出一批具备显著优势、高价值以及良好前景的产业链新项目,同时,对价值链环节中极具潜力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孵化。通过“供应链+产业链+孵化器”的商业模式,怡亚通从过去以“采购执行、销售执行”为核心业务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成功升级为“整合型数字化综合商社”,业务范围全面覆盖国民经济主要产业的上中下游各个环节。

“小怡家” 是怡亚通旗下B2B 数字化平台,其整合了上游品牌方、各类供应商,以及下游大客户、终端门店等多维渠道终端,构建起一个融合品牌直供、商家直采、数字营销功能的数智化商业平台。该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匹配供需,助力传统流通行业朝“数字化、扁平化、去中心化、共享化”方向转型,有效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2024年,“小怡家”成功辐射五大区18省及1个直辖市,覆盖全国超过100个城市的300家运营商和20万+销售终端,同比增长超300%。品牌直供终端、终端直采品牌的商业模式,使得渠道成本压缩至15%左右,流通环节成本平均下降近10%。目前,小怡家已聚合宝洁、联合利华、玛氏箭牌、乐事、加多宝、达能脉动、徐福记、雀巢、南孚电池、农夫山泉、元气森林、自嗨锅、满婷等众多知名品牌,拥有20万+产品SKU,覆盖10万+终端门店,具备24小时同城配送能力,成为下沉市场渗透关键抓手。

三、积极进取,做强产业链

公司大力发展产业链,以半导体、AI算力产业、国产AI工控为基础的算力供应链、新能源基建、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终端渠道等为重要增长动力源。在算力供应链领域,公司通过参/控股及产业链投资展开业务布局,旗下参股子公司卓怡恒通是国产AI工控硬件领域领先的产品与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已形成“智能硬件+行业方案+工业物联”三维一体的产品体系,构建起覆盖海光、飞腾、龙芯、鲲鹏、兆芯、申威六大国产CPU架构的技术矩阵,产品涵盖台式电脑、一体机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云终端、OPS、金融工控机、加固机、工业控制主机和板卡等,能满足各行业需求的定制化产品,深度赋能政府、金融、电力、医疗、能源等核心领域数字化转型。2025年推出国内首款AI工控机,实现 DeepSeek 大模型在全线产品的本地化部署,从龙芯、飞腾、海光、申威、兆芯等 CPU 平台,到麒麟、统信操作系统统,均全面适配 DeepSeek-R1 系列模型,此外,打造出基于鲲鹏模组的高性能国产工控产品,针对工业控制领域复杂多样的需求,定制出极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公司至今累计服务超 200 余个行业客户。

控股子公司卓优云智是怡亚通在 AI 算力产业链的关键布局,卓优云智作为国内 IT 解决方案及服务领域的领军企业,构建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体系,从解决方案的精准设计,到软硬件产品的高效集成,再到专业服务的妥善交付以及定制化软件的深度开发,形成了全链条一站式服务能力。在合作伙伴上,已与超聚变、华鲲振宇、神州鲲泰、曙光、美超微等一众知名厂商达成深度合作,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不断提升服务品质。2024年,卓优云智加速客户与鸿蒙系统的适配,针对客户需求,将Windows、 Android下的应用迁移至鸿蒙系统,为鸿蒙HarmonyOS开发者及应用提供需求赋能及一站式支持。在PC端适配方面,卓优云智为政企客户提供高速公路运维管理平台和水下观测网管控平台产品,融合鸿蒙、欧拉、鲲鹏等技术特性,以鸿蒙IMOC、IOT作为数据基础,实现对数据中心、主干网络以及物联网设备的高效管理与控制。在移动端应用适配方面,使用 ArkTS 语言(HarmonyOS Next 开发语言)完成对业务应用 APP 的适配,并成功上架鸿蒙市场。在算力中心建设与运维方面,卓优云智与金山云、中国科学院院所以及交通、金融等行业的大型企业展开基于昇腾等国产架构算力中心合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AI算力产业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2,743.82万元,同比增长27.30%。

算力的提升往往伴随着对存储性能更高的要求,怡亚通的半导体事业部主要包括控股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和怡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中,兴怡香港是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兼具NAND和DRAM 的实力企业,其深度聚焦半导体存储分销,全面覆盖全品类半导体存储产品,合作伙伴包括美光、铠侠等,应用于智能终端、车规、PC、超算、AI+等领域,此外,怡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半导体存储产品模组业务全产业链的上下游整合及投资,其成功战略投资了专注于车规存储的深圳星火半导体有限公司和已经上市的专注于SSD控制器及各种解决方案的杭州联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怡香港和怡佰电子的业务覆盖中国、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半导体存储分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4,135.49万元,同比增长48.93%。

在新能源领域,怡亚通联合新能源产业链不同角色的合作伙伴,共同开辟新能源基建(光储充+)创新发展模式,打造从项目开发、解决方案、EPC交付运营等一体化能力,布局全国,助力构建绿色、高效的能源未来。2024年,怡亚通参与多个新能源基建项目建设,其光伏项目主要分布在云南曲靖、福建福州、广西河池、四川绵阳等地;光储充项目主要聚焦在河南郑州和山东青岛,公司通过提供从项目开发、工程总承包到后期运维的全生命周期技术与产品服务,如全系列光伏设备、各类型储能设备及全功率段的直流充电桩设备等,满足不同企业多样化需求。此外,怡亚通与埃塞俄比亚Green Utopia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布局新能源非洲绿色出行市场。

四、依法合规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面对近年来日益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不断变化的资本市场与行业监管格局,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方面,始终坚持规范化、透明化的原则。通过修订和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制度,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会议效率,强化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并加强了对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力度,保证公司在复杂市场条件下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前行。

2024年度,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指引适时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高效沟通机制,积极传递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公司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了多样化的沟通渠道,比如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电话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保持互动沟通,积极传递公司的相关信息。

此外,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积极参加投资者策略会、认真接待投资者来公司调研,不断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持续提升公司价值及市场影响力。

2024年度,公司累计开展调研、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7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在线累计回答投资者提问120条,为了让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后及时举行业绩说明会,并积极参加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等活动,针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回答。

六、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合理运用利润分配等方式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并坚持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09,074,382.00元。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统筹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和发放贷款及垫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商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7,480.34万元。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

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

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

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分析组合、关联方组合、无风险组合、其他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二)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三)应收票据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四) 存货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商誉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7,480.34万元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将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27,480.34万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60,382,284.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038,228.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06,066,154.00元,减去2024年度支付普通股利31,164,109.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9,246,101.00元。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及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24年末的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25,970,091.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同时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18日15:00一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线上文字会议方式举行,投资者可访问https://eseb.cn/1njds7JTYys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国辉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莫京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吕品先生;独立董事邓建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12:00前访问https://eseb.cn/1njds7JTYys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政旦志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政旦志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政旦志远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柯敏婵,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1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培芳,202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政旦志远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政旦志远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监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25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022年3月8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5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7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9元/股调整为5.45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5元/股调整为5.43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4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4年8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3元/股调整为5.42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2024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0亿元;且非经常性收益不得超过净利润的30%。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的业绩考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2,049.6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均已全部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将随之完结。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2024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而拟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

五、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