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版)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经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公司定于2025年04月30日(周三)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定,其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30日(周三)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04月23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04月23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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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1、3、4、5、6、7、8均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详见2025年0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提案2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详见2025年0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1、提案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用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出席的,需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4年04月24日-04月25日8:3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142号光大·发展大厦B座27楼
邮政编码:410015
联系电话:0731-88789296
联 系 人:李志科 陈薇伊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0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2。
2、投票简称:发展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0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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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0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04月0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较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2024年,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09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概述
1、2023年08月10日,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并支付合作意向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海某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为项目主体)、项目公司控股股东、项目公司股权交易受托方(以下简称“受托方”,已取得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全权委托,负责项目公司股权交易)、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装公司”,为EPC总承包商)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在湖南安装公司向公司提交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开具、以公司为受益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一”)后,同意公司向湖南安装公司支付合作意向金35,712万元锁定青海某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3-037、2023-039公告。
2、因项目公司与原EPC方湖南安装公司协商解除EPC总承包合同,同时引入深圳市建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融新能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第四工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新的EPC方。为推进青海项目建设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新EPC方深圳建融新能源(注:深圳建融新能源为新EPC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第四工程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出具知情确认函)签订了《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根据《补充协议一》相关条款约定,2024年07月30日,深圳建融新能源向公司提交了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开具的、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独立保函,金额为35,712万元,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止,以下简称“履约保函二”),受托方增补支付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原《合作协议》约定的950万元变更为1,550万元。《补充协议一》正式生效后,公司退还湖南安装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一。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36、2024-037、2024-039公告。
3、鉴于《补充协议一》约定的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继续推进青海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依据《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03月31日,受托方增补支付54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由1,550万元变更为2,090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4-052、2024-053公告。
4、鉴于《补充协议二》约定的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继续推进青海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公司于2025年0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依据《补充协议三》相关条款约定,深圳建融新能源承诺于2025年03月31日前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受托方在《补充协议三》生效后,于2025年06月30日前向公司增补支付履约保证金940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将由2,090万元变更为3,030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2025-010、2025-012公告。
二、本次合作进展
近日,公司与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受托方、湖南安装公司以及深圳建融新能源签订了《补充协议三》,协议主要内容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12 公告。深圳建融新能源已依据《补充协议三》相关条款约定,将履约保函二有效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备查文件
1、《排他性意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2、《保函修改函》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09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
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5年03月24日,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增资人民币7,0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衡东县白莲镇鲤鱼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采用复合型“茶光互补”模式建设,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03.47M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80MW(以施工设计为准),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人民币36,147.41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编号为2025-010、2025-011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已与湖南银盛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银盛”)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与湖南银盛、衡东县白莲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三方协议》,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登记如下:
名称: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24MADJJYUU0K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04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磊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白莲镇小初茶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1、《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
2、《衡东县白莲镇80MW茶光互补发电项目三方协议》
3、湖南发展小初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