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7,441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历次授予情况
■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1 名激励对象担任监事,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8,127份股票期权;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本次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91.14%,因此公司将注销剩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90份股票期权。综上,本次合计注销118,217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人数为28名,实际行权数量为103,625 份。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03,625股,占可行权总量的100%,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完毕。
■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等待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相应授予之日起17个月、29个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4月9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名;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50%,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91.14%,因此本次可行权数量为27,441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离职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本次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91.14%,因此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73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3年11月10日
(二)可行权数量:27,441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可行权人数:6人。
(四)行权价格:42.02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4月10日-2026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
注: 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行权的6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7,441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敏芯微电子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注销的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4月9日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报告出具日,敏芯股份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报备文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本次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91.14%,因此本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73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因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未能全部行权,共计注销2,673份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敏芯微电子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注销的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4月9日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报备文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博爱方本(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主要情况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3年11月10日
(二)可行权数量:27,441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可行权人数:6人。
(四)行权价格:42.02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2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4月10日-2026年4月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情况: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拟注销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2022年回购方案剩余回购股份62,694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5,991,221股变更为55,928,527股。
●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5,991,221股变更为55,928,527股。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0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和202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2)。
2、2022年3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3、2022年5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23,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回购最高价格61.4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8.80元/股,回购均价47.09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63,989.75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综合考虑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上述回购股份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2,694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5,991,221股变更为55,928,527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62,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3,625份,行权期为2024年6月7日-2025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03,625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100%,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完毕。公司股本总数从55,887,596股增加到55,991,221股。
同时,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2,694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99.1221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592.852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599.1221万股减少至5,592.8527万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程序。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实施,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对本次拟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未能全部行权,共计注销2,673份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本次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91.14%,因此公司将注销剩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73份股票期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2,694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回购方案剩余的62,694股回购股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完毕。公司股本总数从55,887,596股增加到55,991,221股。
同时,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2,694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599.1221万元减少至人民币5,592.852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599.1221万股减少至5,592.8527万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
至202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62383588
3、联系传真:0512- 62386836
4、电子邮箱:ir@memsensing.com
5、联系人:董铭彦、仇伟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