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17 公司简称:绝味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最新总股本606,001,936.00股为基数(最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9,980,638.88元,上述分配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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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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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国内消费市场呈现“理性复苏”特征,消费者偏好向高性价比、健康化及场景化转移。在整体经济趋稳的大背景下,消费行业仍面临结构性调整压力:一方面,消费需求增速放缓;另一方面,年轻消费群体对创新品类、即时体验及品牌互动提出更高要求。
卤味赛道作为消费行业的重要分支,正处于“存量优化”与“增量创新”并行的阶段,差异化竞争格局加速形成。
2024年,公司继续坚持卤味赛道核心战略,以“抓住窗口期、向上求突破”的年度经营方针,应对消费行业的阶段性经营压力。公司尝试采用科技手段探索消费市场的新变化和新趋势,挖掘年轻客户群体的消费偏好;针对年轻客群偏好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策略;通过区域产能协同,优化工厂布局,提高生产效率,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不断拓宽消费场景和营销渠道,加强私域会员体系建设。公司通过品牌焕新、渠道融合与供应链优化,在行业调整周期中夯实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为维护市场稳定,保障股东利益,使用自有资金2.94亿元实施回购计划并注销股份,持续优化资本结构,维持市场信心。
展望未来,公司将把握食品工业、消费行业的新趋势,继续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努力提升经营管理质量,推动业务平稳发展,保持细分行业领先地位,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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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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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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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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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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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25,66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3.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11.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34.04%。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7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天职国际”)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恩,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文光,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文光于2024年7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签字会计师童文光、贾吉全、刘太平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1次;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童文光、贾吉全、刘太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被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
(三)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职国际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
3、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结项募投项目: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3.0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应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事项已经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绝味食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2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17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5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13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阿正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阿正”)、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阿惠”)、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阿楚”)、山东阿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阿齐”)和海南阿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阿翔”)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与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绝味食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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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98,178.40万元,并由全资子公司在增资完成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中“武汉阿楚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7,172.80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结项项目为“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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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投资已完成,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准备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并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3.05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益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天津阿正年产37,300吨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结项暨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3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暂行规定作出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该解释规定了公司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绝味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20万元/年(税前)。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另行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三)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均在公司领取薪酬。领取薪酬的标准为: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管理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利润目标达成情况评定后给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6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4.94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四)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已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已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3年9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4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十一)2025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7.34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7.60万份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4.94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属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的有关规定,属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84.94万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7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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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还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0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发布了《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自方案发布以来,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经营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公司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2024年行动方案的主要工作成果以及2025年行动方案报告如下:(下转1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