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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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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4年,签署浙数文化、聚合顺、金固股份、亨通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美好医疗、满坤科技、盛视科技、国药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国泰环保、瀚叶股份、聚合顺、浙数文化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满坤科技、美好医疗、金锐同创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浙数文化、聚合顺、瀚叶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满坤科技、吉仕移动、保得威尔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4年,签署中巨芯、富佳股份、浙江黎明等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聚杰微纤、晶瑞电材等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恒锋工具、杭齿前进、中润光学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恒锋工具、中润光学、申昊科技等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75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0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25年4月0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于2025年4月0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汇率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内部控制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美元等外币持续进行交易,而现阶段美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额度、有效期限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交易对方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0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0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5、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额度和交易品种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所确定,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理层在具体决策和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中,需严格防范各类风险,并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鲁化”)、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上述5家公司均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不超过26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05,000万元,含已提供担保余额134,435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含已提供担保余额22,5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

● 上述被担保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聚合顺鲁化、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6亿。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05,000万元,含已提供担保余额134,435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含已提供担保余额22,5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担保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授信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公司可向被担保的子公司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指定的经营管理层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1、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注:公司于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200万元收购聚合顺鲁化14%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协议约定支付首期款项,剩余款项将根据交易进度支付,目前按协议进度在办理相关手续。公司通过协议已取得收购标的14%股权的合同权利,但因产权尚未完成交割,公司直接持有的子公司工商登记股权比例仍为51%。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0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3、法定代表人:傅昌宝

4、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3日

5、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生产:尼龙6新材料,销售:原材料(己内酰胺)及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9、被担保人诚信状况:经查询,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齐鲁化工区翔晖路西工业园中路以南

3、法定代表人:傅永宾

4、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2日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9、被担保人诚信状况:经查询,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3、法定代表人:傅昌宝

4、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1日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被担保人(合并口径)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9、被担保人诚信状况:经查询,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德路166号

3、法定代表人:毛新华

4、成立时间:2020年12月07日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研发与销售;通用仓储;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贸易代理及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环保、节能的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9、被担保人诚信状况:经查询,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3、法定代表人:李晓光

4、成立时间:2023年04月27日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间接持股孙公司,为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9、被担保人诚信状况:经查询,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担保人及被担保人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200,000万元、156,935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98%、81.59%,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上接1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