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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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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致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5-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致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64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640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65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4月11日、4月14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关于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5年4月14日起对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1、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收取标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D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具体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4、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投资者可自2025年4月14日起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该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5、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自2025年4月14日起生效。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于2025年4月1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一并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附件:《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附件:《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关于新增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月应将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进行分红。每年分红次数不超过20次;(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超短债债券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459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459元;嘉实超短债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39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39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超短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6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4月11日、4月14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致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致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致华纯债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78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82元;嘉实致华纯债债券C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75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5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致华纯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90元;嘉实致华纯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6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4月11日、4月14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74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42元;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71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14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50元;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4月11日、4月14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