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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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5-02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九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九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本次参会的所有董事在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董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豁免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九次会议不少于五日提前发出通知的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12.2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2、同意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融资额度,用于回购A股股份。

3、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5-02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12.29元/股(含)。

2、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3、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4、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未来6个月内均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无法实施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的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A股股份。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12.29元/股(含)。

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行于2025年4月10日向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该笔贷款需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审查程序审批、落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要求并认可的贷款条件后方能获得批准发放,具体安排由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行签署的相关融资协议进行约定。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余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亿元(含)和上限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29元/股,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0,250,4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318,992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56,901万元,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248万元。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计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10%,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6%,约占公司货币资金的0.92%,约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39.87%。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方案的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未来6个月内均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未来有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股份回购完成后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无法实施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5-02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不得投资股权类资产及挂钩股票的相关目标。

2025年3月28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信托”)发行的R3及以下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投资金额为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收益金额,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现对公告进一步补充披露如下情况:

一、建元信托基本情况

于本公告日期,建元信托是一家国有控股信托公司,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816)。建元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于2024年末达人民币2532亿元。建元信托可开展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从事同业拆借等,并具有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

建元信托曾推出若干信托计划,如R1风险评级的产品“建元A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底层投资现金、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市场化活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场内货币基金等高流动性标准化固定收益资产。“建元A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2024年8月1日,截止2025年3月28日,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为2.22%,2025年以来年化收益率为1.90%;R2风险评级的产品“建元B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底层投资现金、银行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少量政府或企业债券等高流动性标准化固定收益资产。“建元B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2023年12月21日,截至2025年3月28日,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为2.47%,2025年以来年化收益率为2.37%。

考虑到固定收益类标品信托较企业存款和货币基金的收益率更有优势,出于提升本公司资金管理效益的考虑,本公司拟通过委托理财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建元信托)择机开展有价证券投资,提高闲置资金管理效率。建元信托固定收益类标品产品投资策略及底层投资风险低,风险评级以R1、R2为主,不超过R3,与本公司的整体闲置资金投资安排和风险偏好较为符合,同时,经考虑建元信托往绩记录以及建元信托理财产品的资产组合及多元性,董事会对建元信托理财产品进行了风险评估。董事会认为,建元信托理财产品的主要投资风险低及违约概率较低,与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的策略相符。

目前,本公司仅确定整体委托理财最大投资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收益金额,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公司将综合考虑各金融机构的产品收益率、稳定性和流动性及实际需求,择机确定每次理财的具体金额和委托理财机构。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安排

(一)管理费的收取

建元信托向本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费率预计不高于0.3%/年,根据产品风险评级和起点存在差异。建元信托确认其向本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费率不高于建元信托向其他客户就同类理财产品收取的管理费费率。根据第三方机构用益信托研究院资料,建元信托向本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费率不高于信托行业管理费费率中位数。管理费费率乃由本公司与建元信托经考虑(1)全国范围内已披露的同类理财产品的费率中位数;及(2)建元信托近三年已发行及待发行的同类理财产品的费率范围后,按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厘定。董事会认为建元信托收取的管理费费率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投资对象的范围

本公司将仅投资风险评级R3(含)以下的中低风险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目标为存款和各类固定收益标准化资产。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存单、国债、利率债、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协议存款及场内货币基金等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次委托理财不得投资股权类资产及挂钩股票的相关目标。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25-02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5:00至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1日举行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5:00至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吴磊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傅敏女士,独立董事杜朝辉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5:00至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至4月1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选中本次活动进行提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林珊

传真:021-3469 5780

电子邮箱:ir@shanghai-electr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