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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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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现因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提案仍需完善,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提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提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提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2月)〉的提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提案》。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除取消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提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24年9月28日、2025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4年度述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出于谨慎原则考虑,上述提案中提案1一13作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披露。提案12、提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其中,提案13包含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一2025年4月17日的8: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350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金茜茜、刘思涵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0

2、投票简称:杭氧投票

3、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064 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 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提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提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提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提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2月)〉的提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提案》。

现因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提案仍需完善,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股东大会取消审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提案,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继续对其余各项提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取消202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