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5-01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4月1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综合楼504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三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目标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机构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一是公司向江苏苏商银行申请期限6个月、累计投放不超过人民币约1.5亿元、年度内循环累计投放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二是公司向江苏苏商银行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并签订合同;三是本次供应链金融业务事项不涉及公司资产抵质押担保情形,供应链金融业务利息由上游供应商(借款人)承担,公司自愿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发生的贷款合同项下所产生的贸易承担还款责任;四是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权限范围内签署合同、协议,并办理与上述金融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芦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5-01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机构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第十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目标,持续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成立炼铁厂,将原原料厂功能职责、原铁钢轧厂炼铁相关功能职责、岗位及人员一并划拨至炼铁厂,原铁钢轧厂炼铁检修作业区与原原料厂检修作业区合并为炼铁厂检修作业区,调整后炼铁厂下设10个二级机构。
2.将原电渣项目部功能职责、岗位及人员一并划拨至生产部,调整后生产部下设5个二级机构。
3.原设备部更名为装备工程部,将安全管理部环保、现场管理相关功能职责、岗位及人员一并划拨至装备工程部,调整后装备工程部下设6个二级机构。
4.将安全管理部保卫室划拨至人事行政部,相应的治安、稽查、警卫、交通管理等岗位职责及人员一并划拨,调整后人事行政部下设4个二级机构。
5.原铁钢轧厂更名为钢轧厂,调整后下设10个二级机构。
本次调整组织机构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附件:调整后组织机构图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调整后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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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5-01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芦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芦松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芦松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芦松先生简历
芦松,男,汉族,1973年7月生,工程师,历任唐山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销售处主任、销售处长助理、副处长、销售处长;马来西亚东钢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宁夏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销售处处长;吕梁建龙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处处长;现任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