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邓威先生、石尧祥先生、贾立山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转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6.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25)。

17.审议通过了《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邓威先生、石尧祥先生、贾立山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18.审议通过了《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邓威先生、石尧祥先生、贾立山先生、赵非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1项和第10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2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3月31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其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2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52,079,253.48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7,219,811.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3,301,643.8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8,666,189.4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283,812.3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40,550,710.5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2020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三、募集资金2024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非公开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1,378,818,553.05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78,818,553.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8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662431_D05号专项报告鉴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