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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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业务转型,全年实现新签订单23.85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各类创新业务实现新签订单12.79亿元,同比增长44.1%,创新业务新签订单占总新签订单比例进一步提升到53.64%,进一步体现公司的转型发展成果。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保持快速增长,但由于以下几方面因素,公司2024年当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同比下滑:
(1)公司创新业务新签订单规模持续扩大,但是因为公司创新业务一般为3~5年运营周期的属性,就决定了当年创新业务的新签订单总额在当年只有一部分能实现销售收入,当年收入贡献少,大部分是给未来几年创造存量订单收入。截至2024年末,公司创新业务在手订单规模增加到15.8亿元。
(2)受市场需求的影响,本年度传统智能硬件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出现了下滑。创新业务的收入增长不足以弥补传统业务下滑的部分,导致整体营业收入出现小幅下降。
(3)此外,本年度公司投资收益、退税、政府补助等合计较上年减少4,32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885.17万元,较上年同期164,475.97万元,下降4.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6.49万元,较上年同期11,226.58万元,下降71.9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7,685.77万元,较上年同期245,319.19万元,下降3.11%;总资产373,882.78万元,较上年同期399,111.71万元,下降6.32%。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2)中预计经营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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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扭亏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整体新签订单同比增长64%,其中创新业务新签订单保持快速增长;传统智能硬件业务扭转去年下滑的势头,在一季度也实现增长。
在存量订单和新签订单的带动下,公司整体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因此,公司在2025年一季度实现扭亏为盈,也为整年度业绩发展目标的达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A座2306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赵勇先生(公司董事长唐健先生因行程安排冲突,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赵勇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2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332,081,584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497%(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已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3,650,000股,在计算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641,706,761股,下同),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7,323,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08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57,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37,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6%。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补选蔡志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331,164,677股(其中现场投票327,323,644股同意,网络投票3,841,0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4,220,4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82.152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杨佳佳、刘宇航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