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3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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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25年1月24日和2025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3.80元/股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02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54,321,713股的比例为0.14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2.33元/股,最低价为2.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28,94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